市政办发〔2013〕6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01 03:20:5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西安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西安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实施方案


(2013—2017年)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20号)和省林业厅《关于深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林造发〔2012〕159号)精神,为了确保我市在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到2015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关中大地园林化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美”为目标,紧紧抓住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和西咸一体化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抓好城镇及村庄周边、交通沿线、河流两岸等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实现城镇园林化、村庄林荫化、渠路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荒山荒坡全绿化,完成西安关中大地园林化任务,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调整结构、促进增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范围。工程建设涉及全市行政版图面积。从2013年—2017年,用5年时间,通过恢复植被,规划造绿,因地制宜,集中治理生态环境,完成新增绿化面积42.0227万亩(具体任务详见附表),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实现西安关中大地园林化目标。


(二)建设标准。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15米,国道、省道和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5米,县、乡公路和通村道路每侧林带宽度4米,生产道路每侧林带宽度2米。河流湿地绿化: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沣河、黑河,每侧绿化宽度20—50米,其他河流每侧绿化宽度20米。渠岸绿化:跨县域干渠每侧绿化宽度5米,县域内干渠每侧绿化宽度3米,田间支渠每侧绿化宽度2米。城镇绿化:单位、道路、居住区等绿地率达到25%以上。村庄绿化:路渠、街道、庭院全面绿化,环村林带面积达到50亩以上。荒山荒坡绿化:全市境内的宜林荒山荒坡全面绿化。


(三)建设目标。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其中:西安市城区绿地率达到35.6%,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5平方米;区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以上;镇街及小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路渠绿化率达到100%;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渭河等主要河流两岸、湿地、滩涂绿化率达到90%以上;荒山荒坡全面绿化。


(四)建设任务。全市新增绿化面积42.0227万亩。其中:城市森林化建设12.4212万亩,镇街及小城镇园林化建设1.1726万亩,村庄林荫化建设13.1502万亩,路渠林带化建设4.2499万亩,河流生态景观化建设3.954万亩,荒山荒坡全面绿化建设7.0748万亩。工程从2013年—2017年,用5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从2013年—2015年,需完成建设任务的70%以上,共31.8248万亩;二期从2016年—2017年,需完成剩余的不足30%建设任务10.1979万亩。各单项建设任务及牵头、配合、责任区县单位部门如下:


1.城市森林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12.4212万亩,其中西安城区和县城绿化9.694万亩,学校用地绿化0.7614万亩,厂矿用地绿化0.856万亩,旅游区用地绿化1.1098万亩的建设任务。


牵头部门:市市容园林局、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建委、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13区县政府和“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


2.镇街园林化建设。完成平原105镇街所在地绿化1.1726万亩。


牵头部门:市建委


配合部门:市统筹办、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区县政府。


3.村庄林荫化建设。完成平原区域未建设的953个行政村的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和一片林建设任务13.1502万亩。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区县政府和沣东新城管委会。


4.路渠林带化建设。完成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干渠等两侧(两岸)绿化林带建设任务4.2499万亩。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西安铁路林业局、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区县政府和沣东新城管委会。


5.河流生态景观化建设。完成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沣河、黑河等两岸及水库周边生态景观林建设任务3.954万亩。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区县政府。


6.荒山荒坡全面绿化建设。完成生态防护林6.078万亩,经济林0.6万亩,陵园遗址绿化0.3968万亩的建设任务。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秦岭办、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5区县政府。


四、工程建设设计原则


(一)绿化工程林种设计。按照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目标需要,规划造绿建设以生态林为主,兼顾建设景观林和经济林。


(二)树种和苗木配置选择。生态林树种以园林绿化景观树种为主,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常绿、落叶树种适宜搭配。经济林栽植树种以良种核桃为主。


乔木树种苗木高度2.5—6米,胸径3—8厘米,常绿树种根系土球不小于30厘米;花灌木树种苗高不低于1米,冠幅0.4—1.0米,根系土球不小于25厘米;经济林树种苗木为嫁接成品国标Ⅱ级以上苗木,地径不小于1厘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推动全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市容园林局、市文物局、西安铁路局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生态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实施。


(二)落实责任。区县政府是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园林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区县长是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区县长是工程建设直接责任人。区县政府按照方案确定的绿化面积,协调落实工程用地,搞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林业局对全市园林化建设工作总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区县搞好村庄、荒山、湿地、农田林网等重点路渠河流林带的建设绿化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投资补助的相关工程的作业设计,落实工程监理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搞好立项审批和市级投资补助资金筹措以及资金监管;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搞好校园绿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绿化用地调整工作;市建委负责组织指导搞好城镇绿化;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导搞好道路用地内的绿化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搞好渭河、灞河、黑河等重点河流、渠道以及重点水库周边的绿化工作;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搞好旅游景区绿化工作;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城五区政府以及“五区一港两基地”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创新投入。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原则进行筹措,项目投资建设应以区县投资为主,省、市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对于省有关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由县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使用。对于新建市级项目,由各牵头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单报单批,落实投资来源;对于已确定的绿化工程项目,继续执行原方案的投资原则。市、县区投资要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列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各开发区和管委会的绿化资金自筹解决。同时,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融资开发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和严格资金使用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四)监督管理。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组织实施。一是指导区县或部门单位编制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委托有二级以上设计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完成。要以区县或部门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工程作业设计,把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落实到不小于1∶10000的地形图上,明确工作措施。区县作业设计由各牵头部门会同市林业局现场审批。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级林业部门在植树造林时节要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深入造林绿化现场,指导施工专业队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把好整地、栽植、浇水三关。三是要大力推广专业化造林,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帐制。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在栽植时要组织专人实行巡回检查,对种苗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对整地和栽植不合格的要令其返工。要认真落实绿化苗木管护制度,确定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职责和任务,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五)宣传动员。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关中大地园林化对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美”,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实现关中大地园林化重要性的认识。要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拓展主流媒体和网络等阵地,通过举办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宣传月、拍摄宣传片等形式,利用大型图片展、广告、标牌等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等,促使广大群众形成共创关中大地园林化的共识,营造全社会热爱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还要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关中大地,积极开展营建“青年林”、“三八林”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爱绿、兴绿、植绿、护绿的良好风尚。各区县要认真落实谁造谁有的政策,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保障造林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西安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分区县任务统计表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66806.html

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