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3〕3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3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已经2013年1月30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6日
西安市2013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缓堵保畅工作,进一步缓解和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交通通达性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缓堵保畅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路桥建设和断头路打通为重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落实属地职责和推进管理创新为重点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以开展专项整治和文明交通行动为重点优化交通环境,深入持久治理交通拥堵,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续改善交通通行状况,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努力营造安全、便捷、高效、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交通规划与设计。
1.加快交通规划编制。6月底前出台《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西安市建设项目公交场站配建制度》,9月底前编制完成《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枢纽及场站规划》、《西安市快速路建设规划》、《西安市政道路与公路对接研究》。(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地铁办)
2.5月底前出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具体办法(包括评价指标、评价范围和介入阶段等内容)、程序和审查机制,严格控制交通敏感区建设强度。(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委)
3.严格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市政道路规划设计时要同步完善公交港湾、公交专用道、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计方案,优化地铁站点设计。(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地铁办)
(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路桥建设,完成东门立交、环城路与太华路立交、东南二环立交(二期)、秦汉大道、东大街综合改造、长乐路综合改造6项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南门立交、含光门-朱雀门立交、文昌门-和平门立交、太白路与丈八路立交4座立交和新安路、红庙坡路、桃园北路、经九路、韩森东路5条主干道建设。(牵头部门: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5.打通凤新路、渭滨街、开元路、公园北路、明光路、电子正街南延伸、电子四路(太白路-电子正街)7条断头路。(牵头部门: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6.修建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10座,改造交叉口及公交港湾100处,建设和改造红线宽度20米以下支路20公里,改造提升背街小巷30条。(牵头部门: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三)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7.地铁1号线9月底前投入试运营,年底前地铁2号线南段实现轨通、电通;7月底前地铁2号线高峰期间发车间隔缩短至5-6分钟;5月底前地铁站点延长对行人过街通行开放时间。(牵头部门:市地铁办)
8.纺织城综合交通枢纽8月底前投入运营,11月底前国际港务区、鱼化寨综合交通枢纽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新城北、城西客运站规划定点工作。(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开发区)
9.建设投运南三环桥下、红旗西路、纺织城客运站3个公交枢纽场站,完成城南客运站公交枢纽场站主体工程建设,新增公交停车位1000标台;每个开发区落实不少于1个公交枢纽或场站选点。(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开发区)
10.根据《西安市公交线网调整规划》,调整与地铁1、2号线重复的公交线路10条以上;增设大型社区、客流集散点与地铁站点接驳的微型公交10条以上;更新公交车350辆,安装电子公交站牌100套以上;3月底前出台深化公交运营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公交运营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
11.持续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3月底前出台《西安市出租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指导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素质和公司管理服务质量。(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12.3月底前组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公司,开展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牵头部门:西安城投集团)
13.加快实施公共自行车站点和专用道建设,重点解决地铁、公交站点与居民区之间的短途接驳问题,年底前投入运营车辆8000辆以上。(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开发区)
(四)扎实开展交通专项整治。
14.3月底前出台开展两轮车、三轮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持续开展两轮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15.严禁黄标车及无标车在二环内行驶,持续加强对渣土车的管控,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货车对城区道路通行的影响。(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16.持续开展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客运站、货运市场、批发市场、加油加气站周边等堵点、乱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17.按照《西安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依法惩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突出问题,还路于交通。(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城六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
18.完成10个片区交通综合改善,通过优化交叉口、增加车道设置、调整信号灯时、治理乱停车和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左转和行人过街,综合治理交通堵点和拥堵路段。(牵头部门:市交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城六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
(五)缓解停车难,整顿乱停车、乱收费。
19.建设公共停车位800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西安城投集团)
20.合理施划停车位,年底前全市路内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其中二环内1万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建委负责规划定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道沿以下车位设置,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道沿以上车位设置)
21.出台加快停车建设相关政策。3月底前提出配建停车位易地补建资金收取标准、车位验收的具体意见;4月底前提出简化公共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流程。(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
22.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标准和易地代建政策,3月底前出台配建停车场挪用的整治方案,依法惩治配建停车场挪用行为。(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23.保持城区主要干道禁停成效,依法惩治人行道上乱停车和私占公共资源停车收费行为,规范人行道上停车秩序。(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4.规范路内(道沿以下)停车秩序,依法惩治违法违规停车行为;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社会停车场统一登记;9月底前出台地铁外围站点周边停车场对自驾车换乘地铁公交优惠措施。(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5.动员沿街单位、社区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停放40处以上,停车位300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
26.进一步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彻底解决个人承包等遗留问题,提高刷卡收费比例,全年电子收费金额占总额的70%以上。(牵头部门:西安城投集团)
(六)完善提升交通管理设施。
27.统一设置旅游景点指路标牌,3月底前完成对全市道路、旅游景点指路标牌的摸排工作,5月底前完成统一设置规划,10月底前规范设置出行引导与指路标牌,清理不规范及乱设的标牌。(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8.新建电子警察监控200处以上,增设停车电子诱导设施30处以上,在10条主干道上实施联线信号控制,形成绿波带。(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9.6月底前完成各开发区交通设施移交工作;及时排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确保各类信号灯、警示设施、隔离设施、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齐全、醒目,如损坏24小时内予以维修更换。(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30.加快交通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化调配能力,完成交警、市政、执法、地铁等信息平台的接入工作;建立公共出行服务机制,通过网络、广播、信息屏等手段向社会发布即时路况信息,方便市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牵头部门:市交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地铁办)
(七)加快构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31.完善交通管理机制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和精细管理原则,理顺市、区两级交通管理体制,发挥各区、开发区在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停车难、文明交通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科学的市区联动缓堵保畅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交委会办公室)
32.加快出台《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指导交通管理工作,切实规范交通秩序。(牵头部门: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3.实行交警“网格化”管理,提高快速处置能力,确保主要路段和二环内路段发生拥堵或各类事件警力10分钟内到达现场疏导;持续健全事故快速理赔机制,5月底前建成4个理赔服务点。(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4.加强占道施工审批管理,细化审核开工条件,规范审批流程,优化施工方法,在媒体上详细公告工地围挡范围、施工工期、交通分流方案。合理调整占道施工时序,避免集中开工。强化占道施工检查,按照少占、快干、早还的原则,开展检查、抽查,杜绝各类超占、超期现象。(牵头部门: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地铁办)
35.6月底前出台客运外迁实施方案、货运外迁鼓励政策,结合全市物流业发展布局,促进大型货运场站外迁,鼓励使用物流公司配送,推动城市快捷货运服务效率提升。(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6.加强政策研究,重点研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缓和机动车过快增长、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引导车辆合理使用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调研鼓励错时上下班、班车服务等措施,推进交通缓堵工作持续深入。(牵头部门:市交委会办公室)
(八)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37.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全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无车日”、“绿色出行日”、“排队日”等活动,抵制各类陋习,大力宣传“安全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理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团市委、市教育局、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38.持续开展缓堵保畅宣传活动。组织市属主要媒体,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报道力度,多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缓堵保畅工作;加大对各类人群、行业典型交通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
39.加强交通安全和法制培训。指导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健全交通管理体系,管好车辆、人员,重点加强客货运企业管理,加大对典型案例、易发事故、多发违章路段和快撤快赔相关规定的宣传。(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40.开展“文明交通包抓”活动。动员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自觉管好门前车辆,实现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动员企事业单位、文明引导员、青年志愿者,包抓十字路口,协助交警、城管查纠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义务宣传,组织文明交通路段、路口评选活动。(牵头部门:市交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委会要继续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各区和开发区推动缓堵保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各区、各开发区要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具体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要素保障。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机制,优先安排落实建设用地。城六区和相关开发区要加大道路建设征地拆迁力度,按时完成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各级财政要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力度,保证缓堵保畅各项工作任务资金需求。
(四)严格督办考核。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工作实绩的综合考评,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强化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和考核。开展争创畅通区、县、开发区及争创文明交通先进单位评比活动。
附件:1.西安市2013年缓堵保畅任务分解表(略)
2.2013年缓堵保畅建设改造支路计划表(略)
3.2013年缓堵保畅增设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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