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3〕1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蓝田县政府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蓝田县政府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蓝田县政府制定的《西安市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8日
西安市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蓝田县政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0〕2号),推进西安市良种核桃产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建成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的目标,依据《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规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良种核桃产业,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培育蓝田县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规模发展,形成产业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发展的原则。
(四)坚持发展经济,农民增收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2013年到2018年用六年时间,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项目,选用良种核桃香玲、鲁光、辽核4、陕核5、西林2、西扶1、西扶2等品种为主栽品种,新建核桃产业基地170000亩,改造低产园30000亩,建设配套采穗圃面积1500亩(其中新建500亩,改建1000亩),良种育苗圃面积1500亩。项目完成后,使全县的良种核桃面积达到30万亩,提高森林覆盖率5.6个百分点,岭塬区生态环境脆弱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在正常年份时,年生产优质核桃5000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8.5亿元,纯收入达到5.0亿元;核桃仓储和深加工产值实现6.0亿元,纯收入达到2.5亿元,建成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核桃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四、规划布局和建设内容
(一)规划布局。该建设项目规划在适宜核桃种植生长的岭区、坡塬区、沿山以及浅山区域的22个镇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核桃基地建设。一是按照一条沟,一条梁,一面坡,一架山的发展思路,突出重点区域,规划在三官庙镇三官庙村、九间房镇桐花沟村、大寨村、田家村,三里镇磨李村、厚镇边庄村、江流沟村、张岭村等10镇19个村集中连片栽植20000亩,重点区域基地建设千亩以上规模的10个,400亩以上规模基地9个,辐射带动全县核桃产业发展。二是在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土地资源丰富的岭区、坡塬区新建规模规范化产业基地150000亩。
2.低产核桃园改造。在洩湖镇、小寨镇、汤峪镇、三官庙镇等19镇139个村区域内,将林业重点工程已栽植建园的实生核桃树,逐年进行嫁接改造,改良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完成改造面积30000亩。
3.良种核桃采穗圃建设。在三里镇、洩湖镇、华胥镇、前卫镇等11镇的15个村中,新建良种核桃采穗圃500亩,改建1000亩,为核桃良种繁育圃提供良种枝芽接穗,确保适生栽植的核桃苗木种源清楚。
4.良种核桃苗木繁育圃建设。在三里镇、洩湖镇等立地条件适宜、交通便利、有灌溉条件的育苗基地,建设良种核桃苗木繁育圃1500亩,为工程建设培育良种壮苗超过600万株,确保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良种成品嫁接苗木。
5.仓储与加工项目建设。核桃保鲜仓储和深加工,是提高核桃产品附加值,增加经济收入的有效途径。拟在蓝田县三里镇县工业园区,建设气调保鲜库和深加工生产线。一是保鲜仓储。新建年保鲜储藏能力为5000吨的气调库一座及普通仓储设施。配套建设配送产品中心和商贸交易中心,建成西部第一核桃储藏及销售为一体化的交易平台。二是核桃深加工。新建核桃仁综合加工生产线,年生产核桃仁(袋装有机食品)、核桃油、核桃粉、核桃奶、核桃露、核桃软胶囊等核桃商品5000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现代养生保健的绿色营养食品,提高核桃产业经济收益。三是核桃壳加工。新建核桃硬壳加工生产线,年产核桃青皮色素、燃料等制品1900吨。四是核桃树枝加工。引进枝丫木材加工生产设备,利用修剪的各类枝丫加工木材,年产40万立方米板材。
6.林下复合经营项目建设。开展立体种养殖,有效利用基地自然资源,切实增加单位面积的经济收入,实现产业富民。一是林下养鸡。发展林下养鸡5000亩,亩均放养土鸡25只,年提供商品土鸡12.5万只。既是发展循环经济,又是实现生产绿色环保果品和绿色肉蛋的最佳节约途径。二是林下种植。组织在林下种植地膜土豆、西瓜、黄豆、蔬菜、药材等复合经营作物及培育苗木,每年发展面积不少于10000亩。
7.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核桃产业基地发展所需的水源和灌溉设施、生产运输道路、生产管理和基地管护房、宣传牌以及购置必要的工程管理和生产工具,按照标准化生产需要,配置安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改善基地的生产条件,提升产业的发展能力。一是水源和灌溉设施建设。按照面积在300亩规模连片栽植的地块,每块基地配置打井一眼或配建1-3个蓄水池,计划需建设灌溉配套设施210处。二是生产运输道路建设。按照面积在200亩规模连片栽植的地块,规划建设一条生产路,解决生产运输通行问题,计划新建和改造生产路905公里。三是生产管理和基地管护房建设。按核桃基地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区域规模连片面积集中,生产管理、基地管护为重点,安排建设生产管理和基地管护房,设计每处管理和管护房建面积20平方米,计划新建管护房181座,建设面积3620平方米。四是宣传牌建设。计划在每个重点区域基地进出显要位置设立宣传标志牌1块,安排建设40块宣传牌,牌面规格为200×300厘米,钢架结构,铝板牌面。五是购置工程管理和生产工具。按照基地生产、产业发展管理的需要,以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为单位,配置割草和耕地小型机具、种苗和果实运输车,计划购置小型机具20台,种苗和果实运输车5辆。以林业管理服务单位和重点镇为单位配置工程管理用车,工程管理用小轿车和皮卡车8辆。
(三)年度建设计划。从2013年到2018年,按照下表计划安排年度工程建设。
(一)项目建设预算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投资423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27170万元,设备购置12630万元,其它费用1060万元。
1.新建核桃基地投资8900万元,其中,重点区域基地1300万元,产业基地7600万元。
2.低产核桃园改造投资1050万元。
3.核桃采穗圃投资450万元。
4.核桃繁育圃投资1500万元。
5.仓储与加工项目建设投资20800万元。其中,五千吨气调冷库建设2800万元,核桃仁综合加工生产线建设6000万元,核桃壳加工生产线建设3000万元,核桃青皮加工生产线建设4000万元,核桃枝丫材加工生产线建设5000万元。
6.林下复合经营项目建设4800万元。其中,林下养鸡1800万元,林下种植3000万元。
7.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800万元。其中,宣传牌24万元,管护房216万元,生产道路新建改造1810万元,机井配套和蓄水池建设1260万元,购置小型机具15万元,购置运输车50万元,购置小车、皮卡车65万元。
8.其它费用1060万元。其中,建设单位工作经费300万元,市级培训费50万元。
(二)资金筹措原则。该项目建设投资,采取以市、县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政府贴息贷款以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市级投资补助6900万元(财政5900万元,发改委1000万元),占基地建设投资的32%,争取中省项目资金补助4000万元,占基地建设投资的18.6%、县财政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0660万元,占基地建设投资的49.4%,政策性补助和政府贴息贷款14560万元,占仓储加工项目投资的70%,企业自筹资金624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三)市级投资补助原则。按建设项目的要求,补助原则为:
1.核桃重点区域和产业基地建设,每亩补助种苗费300元。
2.低产核桃园改造,每亩补助150元。
3.仓储与加工项目建设,按照单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给予政策补助和贴息贷款扶持。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补助1000万元,按照建设项目设计,安排年度补助计划。
5.市级工作经费100万元,县工作经费200万元,市级培训经费50万元。
(四)资金拨付原则。工程建设资金预算列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市上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先拨付补助资金的70%,经市上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的补助资金;工作经费和设计费以及培训费,一次性按下达的计划拨付市林业局和蓝田县。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快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市上成立推进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蓝田县县长任副组长,市统筹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蓝田县分管副县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市上相关部门推进产业示范县建设工作。蓝田县政府设立核桃产业示范县推进办公室,要落实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制定完善推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从体制、机制、政策上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协会以及农户、企业和个体私营者,大力发展核桃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强县富民。
(二)责任保障。
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实行工程管理,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发改委联合下达,蓝田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长是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是直接责任人,县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标准化基地和重点区域基地、低产核桃园改造、核桃采穗圃和繁育圃、林下复合经营、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建设;县政府招商林业龙头企业承担建设核桃仓储和加工项目。围绕工程建设,市级部门和县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各负其责,县政府按照方案确定的发展范围、建设面积,协调解决工程用地,落实配套资金,搞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统筹办协调安排统筹城乡发展示范项目,市发改委负责安排工程基本建设投资,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投资补助的拨付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市国土局协调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调整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安排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市农委结合产业工程负责协调产业结构调整,市林业局负责工程作业设计的审批,以及组织工程市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政策保障。
蓝田县政府根据产业示范县建设规划和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核桃干果基地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等政策资金扶持,积极申报省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等项目,争取省项目资金扶持工程建设;积极编制项目基本建设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论证报批,确保年度建设计划及时安排;加快论证,尽快招商落实龙头企业,启动蓝田县西北果蔬类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单报单批核桃产品仓储和深加工项目建设。积极制定和完善推动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的县域发展政策,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支持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和农户发展核桃产业的小额信贷政策、县财政扶持发展补助政策、科技创业发展等政策,推动核桃基地发展、集中连片规模栽植,形成区域优势产业。正确引导产业发展,以市、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人员为主,聘请省市专家,积极培训农民技术员,实行科技服务到田间的技术承包责任制。
(四)种苗保障。
依托市大绿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的采穗圃、良种苗木繁殖圃,积极新建扩大采穗圃和良种苗木繁殖圃面积,加快培育良种核桃苗木,出圃的嫁接成品苗必须达到省标Ⅱ级以上苗木规格,年产嫁接成品苗不少于150万余株,确保工程建设有充足的良种壮苗。
(五)质量保障。
工程按照省核桃综合体技术标准建设,严格作业设计标准,委托国家资质认证的乙级以上的专业单位编制作业设计,由市林业局审批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按照审批的作业设计文本组织施工,严格造林技术要求,坚持全面整地,坚持大坑、大肥、大水实用技术,努力推广科学保水肥的新技术,坚持现地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核桃园的建园栽植、经营、管理质量,提高产业发展效益。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工程施工结束后,县上推进办公室要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工作报告上报市林业局,组织安排市级检查验收,按验收结果拨付市级补助。严格管护责任。县政府要制定管护制度,落实措施,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理的责权利,加强后期管理,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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