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26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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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2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 (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 (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 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上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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