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3〕1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西安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全市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任军号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贾双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新民 市工信委主任
成 员:赵寅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初管 市工信委副主任
景六刚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强院省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海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坚城 市市政局副局长
马天蜀 市物价局副局长
马建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师胜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有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建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学超 市规划局副局长
梁 朝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武海潮 市科技局副局长
丁景玺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正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峥 西安供电局副局长
姜建春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段永和 经开区管委会巡视员
李西宁 航空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贺延光 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邢忠民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海军 沣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吴 繁 新城区副区长
阮 波 碑林区副区长
陈选良 莲湖区常务副区长
曹 宇 雁塔区副区长
李军考 灞桥区副区长
王社信 未央区副区长
张友社 阎良区副区长
房安宏 临潼区副区长
兰东明 长安区副区长
吴永平 蓝田县副县长
常礼军 周至县副县长
鲁 强 户县副县长
张水利 高陵县副县长
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策全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政策等,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副主任李初管兼任,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具体开展推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日常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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