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22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03 04:11:35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12〕2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10月9日下午4时10分许,我市昆明路工农村二组“怡馨苑”在建工地发生作业平台垮塌从高空坠落,导致5人死亡的安全事故。10月10日凌晨5时许,引汉济渭工程王家河项目部生活区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伤的安全事故。


为深刻吸取这两起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11月11日,为期一个月。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个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


督导一组


组长:市安监局局长崔林


副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利民


成员: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城改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市建委再派两名专家


检查地区:莲湖区、未央区、周至县、经开区、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纺织城发展办所辖区域


督导二组


组长:市建委主任苗宝明


副组长:市建委副主任李振高


成员: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城改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市建委再派两名专家


检查地区:雁塔区、灞桥区、长安区、户县、蓝田县、高新区、沣东新城、大兴新区


督导三组


组长:市城改办主任贺登峰


副组长:市城改办副主任任胜利


成员: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城改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市建委再派两名专家


检查地区:碑林区、新城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


三、检查重点(一)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二)建筑工地及生活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消防应急预案、消防通道。


(三)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有无违法违规转、分包行为。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五)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有无违规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情况。


(六)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责任,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一律停工。因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结合当前形势,加大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检查排查力度。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要切实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的检查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因工作失职未及时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未认真督促整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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