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20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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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2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西安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0日


2011-2015年西安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公务员局


为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队伍建设,造就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陕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服务大局,紧扣需求,强化培训针对性。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2.突出能力,确保质量,增强培训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扩大培训规模、规范培训流程、强化质量评估,进一步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有机统一。


3.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高培训统筹性。重点加强区(县)、街道(乡镇)等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促进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


4.依法培训,改革创新,增进培训科学性。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开展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遵循培训规律和公务员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科学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年底,全市新一轮大规模公务员培训任务全面落实。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街道(乡镇)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全市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培训理念、管理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建立。通过培训,使公务员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政治鉴别力、贯彻执行力和创新服务力进一步增强,使公务员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乐动体育ldsports5.0 、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培训教育,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科学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2.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以及“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3.依法行政。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


4.职业道德。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5.专门业务。进一步强化专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务员专业素质。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与保密、应急管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6.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公务员按照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


(二)培训方式。


1.脱产集中培训。制定科学实用的年度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专题班、高级研修班、进修班、任职班等形式的脱产培训。根据培训目标、对象和不同培训专题特点,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有效性。


2.网络培训和自主选学。积极推行网络培训,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鼓励公务员充分利用培训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201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网络培训体系,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网络培训和自主选学质量。


3.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引导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把公务员培训与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研讨会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培训,营造学习氛围、创造学习条件,提升公务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主要任务。


1.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坚持抓好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初任培训要深化制度建设,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要求,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设置和上岗宣誓,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要具有针对性,按照处长、科长公务员任职能力标准和培训大纲,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培训的任职培训模式,做到应训必训。专门业务培训要立足业务工作需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提高公务员业务工作能力。在职培训要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科学发展重点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


2.围绕“十二五”目标任务,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按照省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六大工程”。五年内培训公务员骨干3000人次以上;培训重大项目管理者150人以上;培训基层社会工作骨干4500人以上;完成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50000人次以上。


一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员武装工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二是开展“行政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拓展工程”。通过多种途径对市、县行政领导,对各级行政机关部门领导分批分期进行集中轮训,全面提升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开展“公务员骨干经济社会发展疑难问题研究破解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瓶颈制约、体制障碍、结构束缚、增长粗放等问题及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组织公务员骨干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破解疑难问题,推出一批成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典型示范。


四是开展“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全员培训工程”。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任务,大力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全员培训,提升公务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开展“重大项目高层管理者改革创新能力强化工程”。依托高校资源优势,实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西部人才发展计划陕西项目”、“长江商学院西部领航人才发展计划陕西项目”和“西安交通大学陕西高层管理者培训计划”,为政府综合部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


六是开展“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工程”。按照工作需要,推荐公务员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3.围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进一步搞好东西部对口培训。“十二五”期间,向省公务员局报送安排不少于30人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参加“精品示范”对口培训。


4.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公务员队伍,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全员培训。以开展“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以弘扬延安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训教育,五年内把全体公务员培训一遍。


5.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重点加强街道(乡镇)和工商、税务、质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能力。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采取送教上门、流动大讲堂等多种方式,五年内培训基层社会工作骨干1000人次以上,并把区(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再培训一遍。


(二)政策措施。


1.建立“五大工作机制”,激发培训工作活力。


一是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培训与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联动机制,强化培训结果使用,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严格遵守《培训规定》,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要延长试用期。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登记管理。


二是建立改革创新、竞争择优的培训管理运行机制。不断促进公务员培训改革创新,推动公务员培训科学发展。


三是建立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协调发展机制。通过分类指导、对口帮扶和督促检查,促进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工作协调发展。


四是建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以服务于中心工作和公务员成长需要,做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坚持把服务工作大局的成效作为检验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根本标准。


五是建立开放共赢,资源共享的培训合作机制。搭建培训交流合作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及远程培训和实际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利用发达地区的优势培训资源为我市服务,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2.建立“四大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立功能开放的培训机构体系。加强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培训竞争择优机制,积极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公务员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及发达地区的培训资源优势为我市服务,形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功能开放的培训机构体系。


二是建立系统完整的培训教材体系。建立健全培训教材的规划、编审和推荐制度,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继续开发和筛选突出科学发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疑难问题针对性强的精品教材和课件,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增强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三是建立结构合理的培训师资体系。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师资的选聘、培养和评价机制。选聘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理论功底的政府领导、专家学者组建师资库,建立培训师资体系。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制度体系。出台公务员培训规定相关的培训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对培训的登记管理、质量评估等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3.加强培训经费的投入和管理。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的要求,市级财政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各区(县)政府要参照执行。逐步在全市实现经费“跟着干部走”的使用方式,尽快推进培训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新理论和新方法的研究推广,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水平。市公务员局要对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培训管理骨干轮训一遍。


5.加强培训监督管理。培训班举办要严格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


四、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解决公务员培训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全面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和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推动公务员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市公务员局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各区县、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培训率、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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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