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18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7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0日
西安市开展机动车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8月起至12月31日,在城六区及各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缓堵保畅、改善民生为目标,在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市级职能部门参与,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优化现有道路资源,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建立停车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设点、乱收费、乱停车问题;二是解决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及经营性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实现沿街单位、社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三、阶段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自8月起至9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对城六区及各开发区范围内现有道路停车、停车设施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整治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自9月16日起至11月15日,为期两个月。以重点部位、交通易堵路段为突破口,集中开展宣传教育、街面秩序整治、停车场整治等行动。
第三阶段(巩固验收阶段):自11月16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一个半月。由市交委会统一安排,市考核办参与,对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任务分工
(一)宣传动员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组织开展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等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整治行动期间的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工作。
(二)街面秩序整治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和西安城投集团配合,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占道停车行为处罚力度。
1.对现有占道停车场及停车位(含人行道上)进行重新审定。由西安城投集团提供所有占道停车场的相关资料,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城管执法局分别进行审核备案。在对全市现有各类停车场点全面摸底调查、重新审核备案后,按照“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牌、统一公示、统一标线)进行规范设置,并以红、绿、白三色分别对全市一、二、三类道路和特殊区域停车场点进行区分施划(所有车位统一施划方向箭头,对不按箭头停车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设立收费告示牌,取缔非法设立停车场点。
2.加强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重点查处占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十字路口、消防栓、盲道、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等违法停车行为。对违法占道停车一律实施拖移,并从严予以处罚。
3.全面施划人行道标线。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沿道沿3米左右施划黄色人行道标线(如遇有盲道、消防设施、绿化树木可适当放宽)。同时,由市市政局负责沿黄线设置隔离桩。
4.整治拆除沿街路障。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拆除人行道沿街道路所有路障。
5.开展禁止停车试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南大街、北大街人行道占道停车,并适情向全市主干道推广。
6.加强停车收费经营和管理。由西安城投集团及其停车收费中心负责停车收费经营和管理工作。按照“三个一致”(着装一致、票据一致、证件一致)加强停车收费队伍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乱收费、超范围收费等行为。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
(三)停车场整治
严格执行新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审查与综合验收。加快解决已建成社区周边车辆乱停放等问题。
1.由市规划局负责清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工作。
2.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按照停车位配建有关规定,对商住小区停车场未建足或未开放造成车辆停放门口、路边的问题进行整治。
3.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配合,对经营性社会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擅自设立的停车场,责令停业整顿,重新规范设置。
4.由市建委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制定《西安市沿街单位、社区停车场开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鼓励沿街单位、社区开放停车场。
五、保障措施
(一)由市交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二)由市财政局负责整治活动经费落实工作。
(三)由市法制办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并发布停车秩序整治通告。
(四)由市监察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不充分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定分管领导,成立专门组织,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逐项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要牵头组织区属各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大宣传,灵通信息。要加大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报道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停车秩序整治行动。要坚持信息每月报送制度,重大信息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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