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15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体措施分解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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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体措施分解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体措施的分解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以下简称《分解意见》),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抓好《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体措施》(市政发〔2012〕64号)的落实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各牵头单位要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跨年度实施项目要有阶段性工作目标,7月底前报市发改委。
三、市考核办要将《分解意见》作为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纳入各牵头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监测、激励和督查考评作用。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分解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并以督查专报形式报市政府领导。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关于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措施的分解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现将市政发〔2012〕64号《贯彻中省稳增长决策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抓好全市376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91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上半年要争取达到75%以上,207个重点前期项目开工率全年达到10%以上。切实落实领导包抓制度,对未开工项目、未达到进度要求及投资强度的项目,逐个调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集全市之力加快三星电子项目建设,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高新区牵头,长安区、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11年以前开工项目今年底全部竣工,2011年开工项目年底全部主体封顶,2012年10.7万套保障性住房6月底前全部开工(市房管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快城建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在确保超额完成全年235亿元城建投资任务的基础上,加快项目进度。南门地区综合改造工程、新安路等项目提前至三季度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工第二批缓堵点改造。停车泊位由原计划6000个增加到8000个,力争上半年开工量达到4000个。调整资金规模,加快地铁建设速度,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四、五、六号线,世行交通改善和亚行城市路网完善项目的审批进程。积极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交通(BRT)、城市慢行交通等项目,力争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城建项目初步计划,有条件实施的项目争取在年内提前开工(市建委牵头,市地铁办、市发改委、有关区县配合)。
加快推进阎良、临潼、户县3个副中心城市和60个小城镇建设,6月底前编制完成3个副中心城市发展规划,从新增财力中给予3个副中心城市各5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从2013年起,连续四年对3个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贷款分别给予贴息补助(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与联想控股集团的农业项目合作,加快蓝田优质核桃示范县,户县罗什、周至涧里、临潼北牛等3个万头生猪专业村和临潼相桥万头奶牛、蓝田肉鸡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秦岭北麓西安段现代农业示范区,扶持2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实施50个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项目。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60家,年经营收入突破200亿元。全面启动建设20个低收入村的整村推进项目,组织实施5000人的扶贫移民搬迁(市农委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三星项目落户西安的影响力,加大日韩、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宣传推介,吸引更多配套企业落户我市,并及早谋划储备一批新项目。加大西洽会377个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落实《西安市“央企进西安”活动工作方案》,推动已签约的18个央企项目建设进度,并争取更多央企建设项目落户西安,力争现有央企在我市实现再投资(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五)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鼓励金融机构多放贷,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的支持。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集合债券发行工作,力争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资金21.3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有关区县配合)。
市财政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优先用于中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合理安排中央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2亿元,确保今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以及保障性住房、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等领域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六)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以各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尽快办理应征缴的代征道路与绿地的用地手续,确保重点项目及时开工。进一步加大项目土地报批力度,力争今年各类用地报批规模比往年增加15%以上。把全市批而未征及征而未供的土地调整到急需用地的重点项目中,对供而未用的土地进行清查,督促及时开工建设,盘活土地资源。实施市级与副中心城市联合储备土地,提高副中心城市用地保障能力。合理设置星级酒店和汽车旅馆用地出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不高于相同规划条件下纯商业用地评估价格的80%确定出让底价及招拍挂起始价。提前做好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储备工作,落实征地补偿专项资金(市国土局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促进工业增长
(七)加大工业投资。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服务等切实措施,确保列入今年计划的100个重点工业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特别是要重点抓好今年计划竣工投产的35个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力争新增产值85亿元。促进西洽会上签约的146个工业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市工信委牵头,市商务局、各区县、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2012年至2016年市财政累计安排支持工业发展资金40亿元。其中,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总量不低于23亿元,2012年完成不低于3亿元(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各区县、开发区也要安排支持工业发展资金,加快工业发展。以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重点,加大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改和设备更新投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6%以上的目标任务(市工信委、各区县、各开发区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八)抓好中小企业融资与培育工作。加快出台金融支持西安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我市首笔中小企业区域绩优债券融资发行工作。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现担保公司在区县和工业聚集区的全覆盖,力争今年为全市1500户企业通过担保融资80亿元以上。6月上旬,组织启动全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系列活动,筛选一批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采取政府搭台、银企对接等方式,促进银企合作(市金融办、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支持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重点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及食品医药等行业的工业新增产能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实行贴息。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0户(市工信委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九)做好工业企业协调服务。启动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2011年度新增产能企业和新跃入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做好水、煤、电、气、运、资金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优先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工业项目用地指标不低于1/3,各区县土地利用计划中工业园区的总用地指标比例不低于40%。工业用地可按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地价,工业项目改扩建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优先支持本地企业和产品。在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前提下,支持企业优先选用本地产品。鼓励企业提高本地产品配套率,对企业当年新增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部分分档给予奖励。加大政府对本地工业产品的采购力度,在地铁、污水处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采购中凡市内能满足的,优先选择我市产品。在市政设施(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对当年配套采购我市工业地产品实际采购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分档奖励。加大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市节能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年用于工业节能的专项资金不低于总额的30%(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地铁办、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
(十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省财政厅延长我市阶段性降低部分区域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以及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3%部分免税、10亿元以上装备制造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纺织、食品、森工三行业税收返还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中、省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对小微企业3年内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三、促进旅游业发展
(十二)政策引导促发展。积极贯彻实施《建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三年工作方案》,落实好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的18条措施。6月10日前出台旅行社组团出入境国际游客(含港、澳、台)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的奖励政策,加快出台旅游新品推销奖励、区县及开发区旅游奖励等政策,促进旅游消费(市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宣传促销拓市场。拓展后世园效应,加大对外旅游宣传推介,推进西安与首尔等城市友好往来,在韩国等国外主要客源国设立“西安之窗”旅游推广中心,创新境外旅游推广模式,展示西安国际旅游目的地形象。力争7月前开通欧美直达航线,并依托新增国际航线开展有针对性的国际旅游宣传活动。强化对港台市场宣传推广,促进我市早日进入赴港澳旅游自由行城市名单。从6月份开始,市级领导外出活动时,要在当地开展西安旅游促销,扩大我市旅游知名度。通过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投放西安旅游宣传广告,展示西安新形象。6月上旬,启动全球3000名学生暑期幸运游西安活动,全面推进旅游宣传“进区县、进高校、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拓展本地旅游市场(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加大投资优环境。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A级景区创建,年内完成旅游“百厕工程”。尽快启动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市旅游局、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工信委、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各区县、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加快高星级酒店和汽车旅馆建设进度,确保年内竣工6家,下半年开工建设18家,加快出台新建高星级酒店及汽车旅馆奖励扶持政策(市旅游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市场监管提品质。完善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及旅游投诉体系,年内组织2次大规模旅游市场综合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市旅游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增加财政收支
(十六)加强财税协调。努力形成征管合力,加大收入组织薄弱环节工作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分析,密切关注调控政策的影响,夯实各级各部门收入任务,确保双过半目标和全年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各开发区、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堵塞征管漏洞。坚持抓大不放小,在加大对主体税种征收监管力度的同时,不断挖掘小税种的征收潜力。加快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推广房地产估价技术信息系统。完善车船税征管网络体系,落实“先税后挂、先税后检”政策。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分析平台,实现涉税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机制。解决工商税收“欠账”问题,使经济发展成果及时足额反应到税收上来(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各开发区、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加强非税征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税收以及非税收入征管,研究解决目前在部分收费项目上存在的征收标准不统一、不规范问题,规范申报、核定、征收和稽查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各开发区、其他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九)做好节流工作。进一步压缩全市因公出国(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支出等费用,力争“三公”经费零增长(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配合)。
(二十)加快支出进度。6月底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要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财政部门按照项目进度保障资金拨付并确保实现双过半。四季度,提前启动2013年项目计划征集、论证、审核工作,为2013年项目计划早日下达、财政资金早日发挥作用奠定基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各部门配合)。
五、增加消费和外贸
(二十一)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商贸设施建设,加大对钟楼、解放路等重点商圈的改造提升,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加快曲江、张家堡等城市新区的商业设施建设,培育新的商业中心,新增商业面积100万平方米。扩大农村消费,以国家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为契机,争取国家300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新建和改扩建3-5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镇超工程”等惠民工程,在涉农区县新建300个以上农家店和10个以上乡镇标准化超市。落实好“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等惠民政策,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市商务局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培育消费热点。延长消费促进月活动至今年年底,围绕百货、超市、餐饮、家电、家居等行业,开展购物节等促销活动,扩大消费领域。对年内销售额增长20%以上且销售额全市排名前10位的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新增“限上企业”给予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发展会展经济,着力办好建材家居电器采购交易会等13个规模较大的重点展会,推动建材、电器等重点产品的消费。对具有品牌效应,拉动本市消费作用明显的前5名展会,给予奖励(市会展办、市商务局牵头,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积极做好国家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尽快出台《西安市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办法》,力争提前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1万辆(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美、欧、日、韩等传统市场,开拓非洲、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增加外贸订单。鼓励企业利用西洽会、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开展网上贸易,有针对性地深度开发潜在市场,开展转移性贸易促进活动,扩大我市服务外包影响力(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推动进出口稳定增长。2012年安排2000万元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开拓国际市场、防范贸易风险、建设营销网络、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等进口促进政策,制定《西安市鼓励进口技术产品目录》。与沿海、沿边口岸签署《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快捷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采取“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等差别化措施,促进重点企业和行业进出口止跌回稳(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考核
(二十五)加强宏观经济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我市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的跟踪监测和深度分析,对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政策储备(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做好市场供应与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确保全市粮食总产182万吨以上。重点建设以阎良、高陵为核心的东部设施蔬菜基地和以周至、户县为重点的西部设施蔬菜基地,推进蔬菜进社区直销,全年新增300个蔬菜进社区直销网点。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加强对房地产运行的监测、研究与合理引导。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特殊情况经审批可提高至70万元。鼓励有关区县、开发区和部门,采取有力度、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本区域房地产健康发展(市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统计核算。加强全市统计人员关于“企业一套表”统计方法、制度的业务培训和宣传,保障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核算,做好符合“三上”标准企业的认定工作,实现“应统尽统”和“统准统全”(市统计局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九)强化目标督查考核。充分利用西安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程监测与日常考核。对我市工业经济、项目建设等重点、难点任务进行专项督查,省考指标实行区县、部门“捆绑式”考核。进一步加强指标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对滞后指标进行亮红灯预警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市考核办牵头,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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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