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1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03 04:36:55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0日



西安市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天然气汽车是清洁燃料汽车,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之一。发展天然气汽车具有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节约燃料费用等多重效益。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市天然气汽车已初具规模,现有天然气汽车约28000辆,其中:社会车辆8000辆,出租车12500辆,公交车7500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110座。随着天然气汽车使用数量的逐年增加,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存在“改装企业水平差异较大,不能保障天然气汽车安全运行;人员培训和宣传不够,缺少相关使用、应急常识;车辆审验不到位,没有完全纳入正常车辆管理系统”等问题。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绿色西安、和谐西安,打造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基地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为着力点,以构建技术规范、监管有效、运行安全较为科学的天然气汽车管理体系,确保我市天然气汽车持续发展,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时间安排
推进天然气汽车规范管理工作分两个阶段:一是整顿阶段,二是规范阶段。
(一)整顿阶段。时间为2012年7月-2012年12月。
1.2012年7月,完成天然气汽车基础资料的汇总建档工作。
2.2012年8月-9月,整顿天然气汽车运行车辆。要求不是正规汽车企业生产的天然气汽车和没有经过认定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厂改装的天然气汽车,限期到认定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厂进行改装技术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有关车辆,加气站不予加气。
3.2012年10月-12月,整顿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市辖区内的改装企业进行技术资质认定,没有经过认定的企业不能从事天然气汽车改装业务。
(二)规范阶段。时间为2012年12月-2013年4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渠道及关系,将天然气汽车纳入机动车辆年度审验中,形成更加完善、有效的监管系统。
三、分工和责任
市工信委负责天然气汽车规范管理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并参与相关工作;市市政局负责加气站规范管理,开展对现有除公交和出租车辆以外的汽油改天然气汽车的基础资料汇总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天然气汽车气瓶及其相关装置的认定监管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天然气汽车年度审验的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改装技术的排放认定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对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油改气”系统检测收费标准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相关意见;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公交总公司负责相关制度的拟定并参与相关工作;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负责天然气汽车的审验并参加相关工作;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承担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参与相关工作。
四、有关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西安是国家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地区,是国家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城市,科技部、工信部、陕西省规划的甲醇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地区和试点城市,电动汽车重要的研发生产基地。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区县及开发区要立足长远,顾全大局,重视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作,密切配合,切实搞好环境建设,促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成立由副市长任军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贾双社、市工信委主任张新民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安供电局、市公交总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涉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事项、相关政策等,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具体开展推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日常工作。
(三)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液化石油气汽车运行、维护、安全检查等标准规范;二是研究制定西安市天然气汽车改装技术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改装天然气汽车安全可靠;三是制定西安市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办法,提高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四是制定燃气汽车装置项目的检测、检验相关标准,以便将燃气汽车纳入正常机动车辆年度审验。
(四)规范安装行为。新增燃气汽车要尽量采用整车厂生产的产品,逐步减少我市现有车辆上安装汽车燃气装置。目前开展的燃气系统安装工作要严格执行安装企业的资质审查制度,安装拆卸工作要坚持在原整车厂授权或定点改装企业的技术指导下进行,严禁私自安装拆卸。各燃气汽车生产、安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燃气汽车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经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特许生产的汽车燃气装置、车用气瓶等产品。相关企业购进或改装的燃气汽车必须在系统布置、部件采用、性能及安装要求等方面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车辆的使用安全性。
(五)加强车用气瓶监控。市质监局负责我市车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对持有“改装合格证”的汽油改天然气汽车使用的车用气瓶进行登记注册、监督和定期检验。各加气站要严格执行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用气瓶继续使用,对超期使用的气瓶不予加气。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车用气瓶进行管理,保证车用气瓶管理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燃气汽车运行维修管理档案,对燃气汽车实施定期维护保养,由已认定的燃气汽车维修保养企业,按季度对燃气汽车进行专业维修保养,并记入随车保养记录;二是车辆安全检测部门在对燃气汽车进行年度安全检测时,要加入对燃气汽车装置项目的检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及时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状况;三是制定燃气汽车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有的抢修车辆、设备、机具、工具、防护用品等,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抢险工作及时、有效。
(七)搞好从业人员培训。一是严格执行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和车辆驾驶人员聘用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二是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天然气汽车的基本原理、天然气汽车的安全驾驶操作、天然气汽车的日常维护等,不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67078.html

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