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11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19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文件已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
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现就我市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以下简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用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和谐社会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初步确立,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绩效管理日益关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水平”的目标和要求。
从2006年开始,我市依据“先试点、后推广”和“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思路进行了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06〕53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07〕295号)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的通知》(市财发〔2010〕300号)等12项制度办法,涵盖项目预算编制、评价工作规范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探索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选择了一批社会关注程度高、资金数额大、具有代表性的延续性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6年来共对54个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7亿元。在市级部门开展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试点,从2012年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绩效自评,目前已形成“财政部门指导评价和重点抽评,部门单位自我评价,相关部门参与评价”等多层次、多方式的评价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部门-部门自查整改-规范项目管理”的工作模式。各部门的绩效意识逐步增强,对进一步促进预算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是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因此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重产出、重效果”的绩效理念尚未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部分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部分资金分配和使用落实不到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效果不明显,评价结果往往只停留在反映情况、找出问题、完善制度等方面,还不能真正有效地运用到绩效目标的设定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过程中。
2011年初,财政部召开了全国预算绩效管理会议,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强调下一步财政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高效、廉洁、责任政府的实际行动。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建立健全贯穿于预算编制、审查、执行、监督、评价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管作用,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编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的范围,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发挥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为导向的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使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更加有效。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各预算单位作为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积极落实,稳步推进。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在现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办法,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探究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区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四)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绩效目标要真实,评价指标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价方法要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并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共同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做到具体、可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预算绩效计划要详细说明实现绩效目标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并明确责任和分工。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单位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进行对照比较。
(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实施绩效评价要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定评价计划,确定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指标。预算具体执行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主管预算单位提交预算绩效报告,要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如未实现绩效目标,须说明理由。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预算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认真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评,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
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制度。一是财政部门要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预算单位和具体执行单位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财政部门在安排该预算单位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提出暂停该项目实施的建议。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建立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评机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四是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三)推进相关改革。按照中、省要求,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会计制度,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方法,编制滚动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改革,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媒介,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五)建立考核机制。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评等方式,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视预算具体执行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相应通报表扬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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