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9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加强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加强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加强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方案
(西安市房管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为了加强我市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完善城区危漏房屋防汛责任体系,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和顺利度汛,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宗旨,坚定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努力实现城区危漏房屋汛期无事故。
二、落实职责分工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其中,全市直管公房小区防汛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
各区、各开发区住房和建设(房管)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市城市防汛办的指导下,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管房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的其他工作;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协同组织实施本辖区房屋抢险排险、灾情处置,配合街道(乡镇)组织居民撤离危险房屋、开展社区自救互救工作;及时传递、上报本辖区房屋的灾情和救灾情况。
三、强化主要任务
(一)积极做好汛前房屋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汛前对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防患于未然。检查的重点是: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和屋面渗漏的房屋以及低洼易涝地区的房屋。对危旧房屋汛期安全防范要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排除的,要撤离人员,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既有房屋安全维护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产权人认真履行房屋安全维护责任,督促产权人做好自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切实做好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对学校、公园等要加强检查和排险防护加固。
(二)完善应急预案,整改薄弱环节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建设(房管)局要认真梳理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城市防汛工作预案中有关危漏房屋防护防汛工作的具体措施,抓住信息传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三个环节,组织必要的演练,确保紧急情况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特别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根据维修的轻重缓急,完善动态管理处置机制,定出大修计划,对严重漏雨、破损、无卫生设施的公屋进行重点维修,提高居住率和安全率。对一些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特别是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房屋和危旧住宅小区,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加强抢险队伍的建设和防汛物资保障工作
各区和开发区要在各自的防汛抢险队伍中成立危漏房屋防护防汛专业组,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员,结合各自的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演练,切实提高防汛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对汛情、灾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充分做好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各类防汛物料要齐备充足、落实到位,防汛车辆、机械设备要全面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市房管局下属房地产经营一、二、三公司和工商业房产经管公司要成立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抢险队,承担全市国有直管公房防汛抢险工作。抢险队要准备足够的抢险用材料、车辆、防汛照明的灯具、水泵等器材,做到专料(具)专用,专人保管,电动排水泵用电源的设置也要安全、可靠。
(四)加强汛期值班,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汛情即时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防汛电话,保证通讯设施畅通。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树立“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的信念,严格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汛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当有降雨天气预报时,对重点区域房屋和重点房屋加强巡视检查;当有暴雨和汛情预警时,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准备抢险救灾。
(二)严格落实房屋巡查制度
汛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设专人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房屋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雨中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解除。要组织进行雨后查房,并将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及时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汛期接待工作
对群众有关城区危漏房屋防护防汛的来电、来访、来信均应详尽记录,及时派人赴现场检查处理,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对因失职或不负责任酿成事故或造成房屋倒塌等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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