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7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确保我市民间融资监测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关工作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民间融资作为一种传统的、自发的民间资金融通方式,在互助解困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民间融资涉及面广、运作尚不规范,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堵疏结合,切实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融资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整顿,谁批设、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承担”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民间融资监测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的自查和抽查,督促其规范经营,审慎办理相关业务。对辖区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传销、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各区县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予以打击。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和民间融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风险防范等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依法监管职能,做到把握动态、及时汇报、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民间融资管理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合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向,形成对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严打的社会氛围,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13号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针对民间融资活动比较活跃的情况,国务院于2011年9月召开了防范民间高利贷风险的专题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间融资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监测和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对民间融资的制度性监测体系,依托当地人民银行、银监等机构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民间资金供求状况,掌握民间借贷资金来源、流向和利率变化及参与主体、参与范围等情况。组织开展对民间融资状况的调查,切实摸清行政区域内民间融资活动底数,认真总结民间融资的特点及规律,加强对其风险状况的研判及预警。建立融资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提早掌握情况、提早预警风险。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化管理手段,对民间融资进行科学引导,促使民间资金通过规范化方式流向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创业等实体经济领域,严格限制各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资金炒作行为。
二、严防民间借贷转化为非法集资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惕由民间融资带来少数地区高利贷、非法集资有所抬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深刻揭露非法民间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和欺骗性,增强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严防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要突出重点领域,关注房地产、能源、理财、民间会社等传统行业,关注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融资性中介等新兴行业,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对非法集资、金融传销活动要露头就打,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压缩非法金融活动空间
各地、各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拓展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符合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提高服务质效,压缩非法金融活动空间。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类机构资金的流向,发现资金活动异常的要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要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严防涉贷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和违法金融活动。
四、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对于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广告审查和规范管理,严防借用广告媒体从事非法融资宣传造势;要配合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对各类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坚决停止播报(刊发)各种形式的涉嫌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要严格广告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审查把关不严出现非法集资及违法广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