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2〕6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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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12〕68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文件已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73号),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我市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依据,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促进服务市场发育,加快形成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服务支撑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公益性服务引导、带动专业化服务的发展;坚持服务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推进体制改革,优化服务队伍,增强服务能力;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标准化和便捷化的要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针,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建成以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为一体的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网络。具体目标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12年底前建成运营“西安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才交流、教育培训、创业辅导、政策法规等公益性服务。2013年底前组建完成重点区县、各类开发区、企业聚集区的“窗口”服务平台,共同构成公益性服务网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构建我省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服务等八大服务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由“分步实施”到“全面铺开”。
二、重点内容
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改革、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的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机制,整合非盈利性公益服务机构,规范以社会中介为主导的商业性服务机构,最终达到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运行,以非营利服务机构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导的商业性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的目标,使其服务范围扩大、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提高。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八大方面的工作:
(一)创业辅导。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以各类公共服务为主导,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向中小企业初创者提供策划咨询、手续代理、创业园地、人员培训、技术应用、融资支持、登记注册以及工商、税务、能源、运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提高企业创办成功率。
(二)人员培训。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强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筛选和编著一批优秀基础教材,形成具有全市特色、能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专业师资队伍;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三)技术支持。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制订和实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计划,逐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专院校、社会中介机构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创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咨询服务实体,加快区域性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市场建设。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合作研究和开发网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的产学研结合体和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加强技术研发,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生产工艺,走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之路,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选择部分关联性强的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逐步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和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
(四)信息咨询。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建好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网和区县中小企业网站,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四级联网,为政府各部门、服务机构、企业之间搭建一个即时通讯、专家咨询、信息交换等信息网络在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全社会开放包括政策、技术、市场信息在内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和发布渠道,提高中小企业信息获取和开发能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政策法规库、技术专利库、产权交易库等各类信息库,逐步形成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在线营销、政企信息交互等为一体的信息中心。
(五)市场开拓。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市场推广、展览展销、品牌打造、对外贸易、国际交流、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制订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方式、扩大营销渠道,为企业提供对外贸易、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风险投资等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展示会、产品交易会、供求洽谈会以及国内外商务考察活动;建立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指导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等活动;在各级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并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产品网上展示平台。
(六)融资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指导、银行信贷服务、贷款担保、改制上市及信用管理等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搭建信用服务和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加强以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价、公示、发布、查询、监督、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用培训、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推进诚信建设,打造诚信企业;重点建设西安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搜集企业纳税、还贷、产品质量检验、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建立起政府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支持,以国有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的信用担保体系,提高担保资金使用效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力争在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七)管理咨询。支持发展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咨询服务体系,通过多种途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项目论证、管理咨询、企业诊断、发展战略设计和生产经营等方面服务。组织建立各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服务。抓住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关键问题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调研,制订措施,解决问题,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有序经营的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八)法律维权。搭建政策法律服务平台。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设立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各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部门要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培育、规范服务市场上多下功夫,为服务体系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工商、质监、物价、科技、人事、统计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能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政策研究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投入,对优秀服务单位提供政策扶持,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宣传报导工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和落实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等方式减少企业初创成本。区县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调整资金结构,加大经费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各类服务机构的规范和引导。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现有的行业性、社会性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规范,引导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机构和以非营利性机构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机制,通过委托代理、指定代理等形式,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规范化服务。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要引导其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主动规范服务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诚信和质量意识教育,规范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及时推出质优价廉的服务项目,培养一批素质高、服务优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四)建立服务体系建设年报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情况的年报制度,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在总结年度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每年的1月底前,将上年本地区服务体系情况、存在问题、本年度服务体系建设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建议以年度总结形式报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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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安市,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