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18〕31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9-17 21:35:01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河府〔201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河 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