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5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大政办发〔2016〕44号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0-25 21:39:32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大政办发〔2016〕44号文件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5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2016年5月18日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工作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6〕44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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