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8〕4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0-26 01:12:25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大政发〔2018〕4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鉴于《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05〕11号)中的大部分内容已经与现行上位法表述不符,且相关要求均可由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涵盖,市政府决定对其予以废止。

各地区、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加强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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