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办发〔2019〕45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锦州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健康城市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健康村镇是在卫生村镇建设基础上,通过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三城联创、三河共治、三山共建、两环一带”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典型示范、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推进健康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健康锦州”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健康宣传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全方位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文明素质,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到2020年,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95%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天;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市区、县城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总体达标率92%以上;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在26%以下;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41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 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健康环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布局,配套完善环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功能设施,做到科学合理、兼顾长远。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强化铁路、公路、河流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推行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切实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创造更加有利于健康的人文环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城建中心配合〕
(二)构建健康社会。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实施城乡一体化优质教育带动战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优化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中医特色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弘扬健康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习惯,让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造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文化需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文明办负责,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五)培育健康人群。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质量。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抚措施,倡导社会性别平等,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普及身心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
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重点
(一)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为重点,大力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将健康融入城市和村镇建设,倡导健康优先理念。构建以保障居民健康为核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创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服务范围向城乡结合部拓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城建中心配合〕
(三)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推动“食安锦州”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机制,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饮用水安全管理,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水质卫生安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优化工业布局,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执法监管,强化渣土运输管理。深化面源污染管理,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和加速黄标车淘汰等工作。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实施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制度,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积极开展生态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配合〕
(五)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和视频监控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体系,强化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全民安全意识,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提高全社会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提高全社会抗灾减灾能力和全民安全意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五、健康村镇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加强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城镇驻地和园区周边村庄敷设污水管线,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建设经济实用的氧化塘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妥善解决农村畜牧养殖场污水处理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文明办配合〕
(二)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深入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资金支持力度,形成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出资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新机制。引入社会力量监管改厕工程,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质量。在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中,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巩固“一池三改”建设成果,继续发挥沼气工程在农村改厕中的积极作用。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要优先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积极做好户厕维护保养,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卫生户厕,健全完善建管并举的农村改厕长效机制,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强化路面保洁,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加大农用地膜残留治理力度,规范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强规范种植和绿色养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道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医保局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锦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推进。要健全信息沟通和会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实际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效果评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有效模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的重要意义、任务和目标,确保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使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取得实效。
文件解读链接:锦州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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