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办发〔2019〕42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锦政办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解决我市大学生征兵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在2021年设置100个岗位,专门用于招聘2019年入伍、2021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情况,将招聘指标分别下达给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由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确定具体单位和岗位数量。
二、适用时限和范围
此次招聘政策仅适用于2019年应征入伍、2021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2019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在2019年入伍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2021年退役时,年龄在27周岁以下;
(四)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或驻锦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且退役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首次落户为锦州地区户籍;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三)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不再回锦州人员。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锦州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任 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向毅 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张忠龙 市政府副市长
袁幼山 锦州军分区副司令员
成 员 李建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
王荣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冠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玉娟 市委编办主任
李富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占鸿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王 斌 市教育局局长
邢恩国 市财政局局长
汪孝男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戴 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任李富春(兼)。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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