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办发〔2018〕81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2015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市行政审批局大厅(以下简称“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通过实施“三集中、三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审批”、线下办理、企业“多头跑”“办事难”等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阳光审批,促进提速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集中、三到位”,达到审批部门进驻100%,许可事项进驻(涉密事项除外)100%,进驻大厅窗口授权到位100%;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办事不出厅”。
三、进驻要求
(一)部门进驻要求
各审批部门要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1.范围。行政区划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应进驻同级大厅。
2.程序。由编制部门确定进驻部门名单,明确进驻事项,报经本级政府审查批准;进驻部门因法律法规变化和职能调整情况需进行调整时,报编制部门和本级政府批准。
3.授权。进驻部门与进驻窗口签订授权委托书,向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1)一般事项的决定权。对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现场办结。
(2)重要事项的审核上报权。对依法必须上报的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规定期限内核准发证。
(3)组织协调权。对需要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协调本部门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办理。
4.严格收费标准和管理。对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制定的辽宁省定价目录执行,统一予以公示,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事项进驻要求
1.进驻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进驻事项要通过编制部门审核,并录入政务服务系统。
2.进驻事项少或办件量小,不宜在大厅单独设立窗口的部门,进驻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办理业务。
3.进驻事项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应同步进驻大厅,确保审批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
4.进驻事项要编制“一次告知单”,并按省、市编办要求编制《服务指南》。
(三)人员进驻要求
部门审批科室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人员入驻大厅现场办公,接受大厅的统一监督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年,接受派驻部门和大厅双重管理;期间如需调换须征求市行政审批局意见,并遵循“先进后出”的方式,确保窗口工作的有效衔接。
1.进驻部门要按照“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要求,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和“首席代表AB角制”,明确分管领导和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经部门授权后,全权负责本部门的审批工作,A角或B角缺位时可以互相替代履行其职权。
2.进驻窗口人员填写《大厅窗口人员登记备案表》,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3.进驻窗口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市行政审批局,积极参加组织活动,确保党员组织生活有效开展。
四、日常管理与考核
(一)统一着装。有制服的部门进驻大厅窗口工作要求按国家规定着制服上岗;没制服的部门按大厅着装要求统一着装上岗,保持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考勤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登记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年休假要提前一周报备,并明确相关人员替补,市行政审批局将考勤登记作为年底考核一项重要依据。
(三)办公耗材。涉及到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均由进驻部门自行负责、自行管理。
(四)通报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先进典型给予表扬,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
审批工作、网络管理和其他日常管理,遵照大厅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考核制度。由市行政审批局制定《进驻部门考核管理办法》,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与市行政审批局同步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我市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扇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驻大厅部门要将审批配套的专网专线和密钥一并移入大厅,确保审批全流程畅通、高效。
(三)强化监管,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机关作风监管局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对“三集中、三到位”相关要求执行不到位的部门要及时通报督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各县(市)区遵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大厅窗口人员登记备案表
2.授权委托书(范本)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
大厅窗口人员登记备案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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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民族 |
籍贯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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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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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职称 |
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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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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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驻大厅岗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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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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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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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派驻部门、大厅各存档一份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范本)
为切实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现对我部门在大厅所设窗口授权如下:
一、授予我部门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窗口人员管理和分工、窗口人员评先树优推荐等工作,负责与大厅业务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大厅要求开展的各项服务等工作。
二、授予我部门窗口负责人以下事项的受理、初审、核准、审签和发证照权限。
1.××××××
2.××××××
…………
三、授予我部门窗口负责人以下事项的组织、调度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和验收权限。
1.××××××
2.××××××
…………
四、授予我部门窗口负责人以下事项的受理、初审、上报等权限。
1.××××××
2.××××××
…………
五、授予我部门窗口负责人以下需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或需经集中讨论的事项的受理、初审、发证照权限。
1.××××××
2.××××××
…………
六、本授权委托书签订后,不因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窗口负责人的变动而变动。
七、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授权部门、被授权窗口、大厅各存一份。
授权部门:(章) 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窗口: 窗口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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