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办发〔2018〕33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锦州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锦州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
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对金融业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归纳,为政府决策提供金融方面的数据参考,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起开展金融业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统计与信息共享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锦州银监分局、市统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上市公司等单位定期上报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金融数据统计汇总,同时实行数据信息共享,统计汇总后的数据发送给各有关单位。
二、报表分类与填报分工
报表共分为十大类,由23个分报表组成:1.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2.全市保险业情况;3.全市证券机构行业情况;4.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情况;5.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情况;6.全市金融业增加值情况;7.全市社会融资情况;8.全市政府债务情况;9.全市国有企业债务情况;10.全市金融业税收情况。
具体填报分工如下:
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分项情况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按行业分类情况统计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模分类情况统计表》
锦州银监分局:《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统计表》
市金融办:《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按产业分类情况统计表》《全市证券机构运行情况表》《全市主板上市公司情况统计表》《全市上市公司运行情况统计表》《全市企业挂牌上市情况汇总表》《全市企业挂牌上市情况明细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情况表》《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行情况表》《全市银担合作情况表》
市财政局:《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市发改委:《全市国有企业债券融资情况表》
市统计局:《全市金融业增加值情况表》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全市金融业纳税情况统计表(全口径)》《全市金融业纳税情况统计表(一般口径)》
市保险行业协会:《全市财产保险公司运行情况表》《全市人寿保险公司运行情况表》
各县(市)区政府:《全市社会融资情况统计表》
各上市公司:《全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相关情况统计后报送市金融办,市金融办负责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数据。
市金融办汇总相关数据后,于每月20日前,发送给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金融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报送的数据应准确、真实,并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密工作。
2.各单位要按时限及时上报,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漏报。
五、其他事项
1.为完善本年度的统计数据,各单位报送3月份数据时,将2017年度和2018年1、2月份数据一并上报。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并于4月23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市政府金融办。
联系人:张威,联系电话:3872285,手机:13464656288。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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