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办发〔2018〕4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德佳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审计、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任 军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及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信访、金融、双拥共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扶贫等项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信访局、法制办、接待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统计局、金融办、投融资办公室、审批局、扶贫办、市志办、华信集团、城投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办。协助王德佳同志分管市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工会;负责联系市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负责联系国家统计局锦州调查队、市国税局、地税局、档案局,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锦州银监分局和各金融保险机构;负责联系驻军、武警部队。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安锦香同志 负责招商引资、工商及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医疗保障管理等项工作。分管市经合局、工商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科技局、教育局、医管局。负责联系市社科联、科协、台办、贸促会、红十字会、高校。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马海峰同志 负责沿海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城区经济、服务业、外贸出口及环保、口岸等项工作。分管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港口与口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系锦州港、锦州海关、锦州检验检疫局、锦州海事局,市烟草专卖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各通讯公司、锦州邮政公司、锦州供电公司、中石油锦州销售分公司、铁路系统单位及中省直工业企业。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张振铎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等项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协助任军同志分管社会稳定工作。负责联系市安全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杨 林同志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国土、人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等项工作。分管市住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城市公园管理局、人防办、土地储备中心、锦州沿海通用航空产业园区。负责联系锦州湾机场。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张忠龙同志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及民政、护林防火、防洪、水库建设、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民族宗教等项工作。分管市农委、民政局、林业局、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供销社、民委。协助任军同志分管双拥共建工作。负责联系市残联、共青团、妇联、气象局,锦州渔政管理局、辽宁省水文局锦州分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陈学强同志 负责旅游工作。分管市旅发委,辽沈战役纪念馆。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张大军同志 负责处理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任军同志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市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组织完成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以及市政府党组会议的安排和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完成市长、副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马兆翀同志 主持市信访局工作。协助任军同志工作。
张树平同志 协助任军同志工作。
汪 涛同志 协助杨林同志工作。
张永刚同志 协助张振铎同志工作。
毕锦威同志 协助安锦香同志工作。
张志军同志 协助马海峰同志工作。
白建民同志 协助张忠龙同志工作。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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