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9〕5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9〕57号
杭政办函〔2019〕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30日
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突出特色、质量引领、市场导向、融合发展”原则,通过集成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保护,建设支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职能,推进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改革创新、突出特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改革创新,打造杭州特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依托杭州区域和产业优势,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
2.依托优势、质量引领。坚持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布局、质量取胜,实现知识产权创造从多到优、从优到强转变。增加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供给保障。
3.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要素集聚、融合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等要素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1.有效提升专利质量,实现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6件以上,国际专利合作协定(PCT)申请820件以上。
2.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每个组合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50件,PCT申请不少于10件。
3.培育国家和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00家以上,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事业单位1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
4.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或者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
5.累计建成企业专利特色库15个以上,行业专利特色库10个以上,开展各类专利导航项目20个以上。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设立规模达1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
7.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量年均增幅20%以上,结案时间周期缩短20%,维权援助服务的企业每年不少于100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修订《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专利质量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知识产权孵化基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发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全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创建以专利为核心的产业创新资源数据库,建立以专利信息为基础的产业创新资源布局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和专利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园区、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开展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及数据库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组合培育机制,引导企业探索构建高价值专利创造与专利组合新模式。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鼓励企业以技术合作、协同创新等模式,引进、培育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重点支持产业联盟、高校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主体,围绕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构建高价值专利池或专利组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扶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组建若干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建立“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深度融合的产业核心知识产权研发体系。积极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并开展产学研合作、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共同防御知识产权风险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5.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快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专业服务,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法庭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作用,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线上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2.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建设,积极发挥中心在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快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和跨部门案件处理机制。积极支持各级维权援助中心和诉调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强化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电商工作站作用,创新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途径。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机制,快速调解、处理电商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探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监管和服务模式,加大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单位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4.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诚信信息备案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将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5.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联盟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应诉和主动维权。面向跨境电商开展专利预警跟踪分析,预判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争端解决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跨境电商综试办]
(三)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服务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模式,整合资源,搭建集知识产权托管、交易、运营、数据、应用等功能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区县(市)、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平台和专业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我市特有的知识产权大数据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评估、投融资、维权、诉讼、商用化等方面能力突出、特色鲜明、商业模式成熟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3.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模式。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保险、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运营。扶持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发展。支持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对核心专利的保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进与培养。引进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懂技术、会管理的知识产权人才。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系统培训。支持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培养高素质实务人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承担。各区、县(市)及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制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专利质押风险池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形成覆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优化投入结构。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对接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逐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格局。
(四)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国家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统计、监测、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新路径,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和经济融合发展。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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