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8〕9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9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9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
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厕提升改造力度,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完善和提升公厕服务功能,不断优化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有手纸,无异味”公厕的目标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厕按照拉高标杆、补齐短板的要求,加大提升改造力度,使杭州公厕在功能完善、干净整洁、环境舒适、标识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人性化、科技化、生态化和国际化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引领,提高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厕建设和管理标准,在各地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公厕,重点加强商贸旅游区、人员密集区和如厕难地区的公厕提升改造,以点带面,推动杭州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
(二)克难攻坚,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管理,重点消除农村、城郊接合部公厕建设管理短板,着力加强对加油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公厕的提升和管理,全面提升杭州公厕管理水平。
(三)创新突破,健全机制。突破传统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公厕提升改造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厕“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因地制宜,在条件允许的公厕拓展服务驿站、公益宣传、自动售卖等功能,努力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以商补厕”管理模式,形成公厕经营与管理的良性循环。
(四)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公众参与,严格落实“四问四权”,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厕提升改造工作,把达成市民期望、获得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厕所革命”成效的标准,努力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游客文明如厕的素质,形成齐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创新实施城乡公厕建管工作一体化改革,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厕建设与管理质量,推动厕所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提升公厕服务功能和文明管理水平。
到2018年底,全面厘清全市公厕分布数量、规模、类别等,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厕档案。市城管委完成100座城区公厕、市旅委完成150座旅游景点公厕、市农办完成2000座农村公厕、市建委完成2120座农村公厕、市卫生计生委完成10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提升改造任务。
到2019年底,全市公厕内女性厕位数量进一步增加,“第三卫生间”、便民服务等人性化设施逐步普及。市城管委完成20%的一星、二星级公厕(以2018年底数量为基数,下同)、市旅委完成85座旅游景点公厕、市卫生计生委完成98%以上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提升改造任务。
到2020年底,全市公厕设施设备的科技化、生态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准实现与国际接轨。市城管委累计完成50%的一星、二星级公厕、市旅委完成77座旅游景点公厕的提升改造任务;市卫生计生委继续深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提升改造,力争实现全覆盖。
2019年和2020年的公厕提升改造工作,如省政府另有任务下达,按其要求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厕所革命”法规和规划提升行动。
1.修订《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对《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厕建设标准,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使“厕所革命”有法可依。
2.研究明确全市公厕规划布点。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国土、城管部门要密切协同,研究公厕设置导则,对公厕用地、数量和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居住、商住用地开发时,规划部门要在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公厕规划位置;公共绿地、公建配套建设时,要在规划方案审批时明确公厕建设位置。
3.完成现有公厕的规划确认。由规划、城管部门对全市现有公厕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规划确认。市区两级的规划、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接,保障全市公厕总体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二)“厕所革命”建设提升行动。
1.提升公厕建设标准。落实《城市公共厕所设置标准》《杭州市区公厕建设设计导则》等要求,提升公厕建设标准,确保其实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排水畅通、标识清晰、装饰得体、兼顾特殊群体需求,以及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目标。统一公厕改造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厕位槽改蹲(座)、槽式小便池改独立式小便器、大小便间分离、盥洗室改造、无障碍设施设置、配套工具间及管理间设施建设、第三卫生间设置、除臭设施设置、排风设备设置、男女厕位优化、洁手和干手设备增设、厕所内饰整治、厕所外观整治、给排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照明设施完善、化粪池修建、规范标志标识等内容。
2.改造农村及城郊接合部公厕。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年度目标分解要求,制定相应改造计划,全面消除农村、城郊接合部地区的旱厕及直槽式公厕,对改造后的公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提升日常管理保洁水平。
3.完善公厕建设服务功能。积极采用建筑材料、节水除臭、粪便处理等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探索利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着力提高公厕生态化、科技化水平及管理服务水准,为市民群众如厕营造更优质的环境。结合商业综合体建设、河道绿化整治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加强公建配套公厕前置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好对公厕设计、建设的服务指导以及验收接收的严格把关,实现公厕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绿化、美化公厕周边环境,结合实际对公厕周边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对有条件的公厕实施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三)“厕所革命”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1.拓展公厕管理服务功能。按照“功能完善、干净整洁、无味有纸、环境舒适、标识统一”的原则,持续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分类管理公厕及交通场站、集贸市场、加油站、医院、文体场馆、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学校等公共场所内公厕的监管,确保提供“基本功能+X”服务。其中,“基本功能”指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安装挂衣钩、应叫器、面镜,设置除臭装置、干手设备、排风设备、消防设备、标志标牌,每个厕位间放置废纸容器等;“X”指额外服务内容,如提供热水洗手,安装手机充电器、USB插座,设置物品零售、ATM取款、废品回收机器等,具体可结合实际提供。
2.完善公厕导视导引系统。按照《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规范》(DB 3301/T 74-2016)等标准设置公厕标识和导向牌,积极利用路灯杆、交通标志杆等公共设施设置公厕指示牌,在每座公厕不同方位设置指示牌,指明公厕方向和距离,对一些较为隐蔽的公厕,应在拐弯或分叉路口等处加大指示牌设置密度。推广“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采用“公共厕所电子地图”、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实现厕所定位和信息发布,解决“找厕难”“如厕难”等问题。
3.强化公厕拆迁审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公厕。因道路拓宽、地块开发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还一、先建后拆、就近建设、优化服务”的原则,做好公厕复建和流动厕所设置工作,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因区块开发需大规模拆除的,应在区块整体规划中明确公厕布点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复建。
(四)“厕所革命”共建共管提升行动。
1.加强公厕管理执法和市民监督。持续开展公厕执法工作,对违反《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产权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处罚,提高其对公厕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重视程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督促产权单位对设施破损、管理不力的公厕进行整改。组建“厕所革命”志愿者服务队,对公厕的管理和服务进行随机抽查,广泛收集意见;倡导市民文明如厕,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环境。
2.倡导社会参与公厕建管。继续加大沿街宾馆、饭店、商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卫生间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探索“以商补厕、以商管厕”的建管新模式,将公厕拓展为集如厕、休憩、便民服务、文化展示、商业经营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
3.实施公厕满意度指数测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半年开展1次公厕满意度指数测评,根据公厕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和用户满意度调查,制作各区县(市)、各行业公厕满意度指数,并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厕所革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工作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并报市城管委备案。各管理部门、产权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公厕提升改造和管理相关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厕所革命”的总体协调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公厕提升改造和管理提升工作;牵头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分类管理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各区城管部门落实公厕拆迁审批工作;定期开展“厕所革命”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和通报。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辖区内城市分类管理公厕、景点公厕、农村公厕等的提升改造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新改建公厕的规划选点工作,协助规划部门落实规划选址,做好公厕提升改造项目计划的初步确认工作;协调做好方案设计、会审、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做好辖区内公厕日常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厕所革命”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工作。
市旅委: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旅游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建委:负责对市本级投资项目配建公厕方案设计相关内容的审批管理;做好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区属和社会投资项目配建公厕的建设、改造和审批管理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公厕及农村户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公厕建设改造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商务委:配合做好全市集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和市区加油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
市农办:负责农村公厕综合整治协调、项目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督促各地财政落实相关资金。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全市公厕总体规划,并对各地公厕专项规划进行指导。
市园文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园、绿地内公厕的建设;负责对各地公厕绿化环境改造进行指导。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全市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路客运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市本级体育系统的体育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辖区体育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文化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教育机构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协助做好全市公厕的污水处理技术指导工作。
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负责所辖火车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交投集团:负责全市公路客运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地铁集团:负责全市地铁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电力、城投、消防、环保、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
1.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在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设计等城市规划中,明确公厕规划内容,做到公厕总量满足、布局合理、重点突出。规划部门要完善全市公厕布点专项规划,确保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公厕建设有规划依据。
2.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职责,保障城市分类管理公厕、旅游景点公厕、农村公厕等应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经费。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对公厕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给予保障和优惠。
3.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各地要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加大对各类社会公厕建设管理经费的投入,抓好道路、河道、地块有机更新开发等项目的公厕配套建设。各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凡经立项审批和设计批复的公厕不得甩项和随意变更、调整设计,确因特殊情况进行变更和调整的,须经设计、监理单位签证,并经项目批复单位审批同意。公厕建设、改造完成后,各建设单位要组织竣工验收,主要验收公厕主体建设质量、配套服务设施、装饰质量等内容,未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公厕不得投入使用。
4.简化审批事项流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落实我市“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对相关审批事项要简化相关程序,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督查督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报送本季度“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情况,市城管委要及时收集汇总,掌握整体工作情况,在行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报行政奖励。
本计划自2018年8月19日起施行,由市城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关于《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2195.html
本文关键词: 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