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8〕9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9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9日
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国家标准委关于在杭州市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的复函》(国标委服务〔2017〕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迎接质量变革新时代,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的先进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杭州标准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新标杆,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体系,标准化引领城市国际化的作用日益突显,标准化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活力明显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交流量质并举,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标准化改革创新取得突出成效,让更多的杭州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为建成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城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提升杭州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和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领导、标准化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放开搞活标准和加强监督检查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供给体系与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发展适应市场化竞争、定向化服务、一体化运作的标准化专业服务业,标准化服务城市治理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明显提升。
(二)城市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抓住“后峰会、前亚运”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城市联盟”(以下简称“城市联盟”)、“杭州国际标准化交流中心”的先发优势,加大我市参与国际标准化的双(多)边合作力度。建立“城市联盟”工作机制,举办城市标准化可持续发展论坛5场以上,开展标准化双多边交流10场以上,举办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会议或国际标准化论坛50场以上。加强地区标准化互促共融,联合开展标准化人才培训,推动区域性团体(联盟)标准互认、标准信息资源共享,助推杭州标准联通“一带一路”建设。
(三)城市产业格局显著优化。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基地30个以上,全面实施企业产品自我公开声明制度,鼓励分行业发布企业领跑者名单,形成“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到2022年,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落户我市数量分别累计达到8个、45个和40个,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数量300项以上,培育标准团(联盟)10个以上,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规上企业采标率达到7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8%以上。“标准化+”效应进一步释放。推动年均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00项以上。“标准化+”对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机制基本建立,成为全速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一)对标国际,开放融合。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积极引进实施国际标准,制定创新性、引领性杭州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
(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创新载体等市场化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杭州标准建设。
(三)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创新标准工作思路,探索构建与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
(四)提升质量,促进发展。按照提质增效、开创质量时代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发挥标准化对质量升级、质量监管、质量共治和质量合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切实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方案》(杭政函〔2016〕190号),紧跟杭州产业重大需求和国际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标准引领工程,促进标准化与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关于印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17〕129号),加强劳动就业、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公共专业技术服务等标准化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综治办、市农办、市编办、市考评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数据资源局、市审管办、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市应急办、市邮政管理局参与]
(二)创新实施标准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发挥标准对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落实《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175号)精神,促进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围绕我市“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在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网络通信、车联网、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标准领航”三年行动计划。搭建“政府+技术机构+联盟+企业”的标准协作平台,积极开展国家、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构建标准创新交流与合作的开放型平台。引导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行业龙头等优势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对标达标”行动,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全面开展“对标、贯标、达标、提标”行动,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标准化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建立杭州标准孵化培育库,构建杭州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直通车,推动形成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的新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科委、市质监局参与)
2.开展“百千万”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组织的“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比对分析、技术验证、比较试验、协同攻关和成果创新工作,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旅委、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参与]
3.实施采标对标工程。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智慧信息经济产业和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服务业等新业态、新动能为重点,以推进“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为抓手,研究制订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杭州标准,构建我市现代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形成一系列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杭州标准,着力提升我市制造业标准水平。建立以先进标准引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有效机制,推动制造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有条件的杭州团体标准转化为浙江标准和国家标准,支持杭州社会团体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建议并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加快建设与全国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网络标准共享网,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质监局参与)
(三)创新推进标准化,助推城市国际化。
1.强化国际标准运用。借鉴国际先进城市规划标准,及时修订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和城市设计编制规程,形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规划体系。加快建立智慧化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的智慧化水平。完善智能交通标准体系,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智能水平。制定智慧城市运营平台标准体系,打造开放共享的支撑服务平台,促进部门及行业间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68)决议,着力做好杭州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ISO37101)全球首个试点城市工作。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研究建立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推进国际标准的实施应用。进一步发挥“城市联盟”的作用,共享城市可持续发展经验和成果,加快以标准化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委参与)
2.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深化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德国等国家以及欧盟、东北亚、南亚、泛美等地区的标准化合作,建立人才培养、标准互认、信息通报等合作机制。鼓励我市标准服务机构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外标准机构进行标准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合作,为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标准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外侨办参与)
3.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国际标准提案直通车机制,推动优势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稳步推进智能制造系列国际标准的制定发布。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承办和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年会、学术研讨会以及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事业参与或承担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工作组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才担任国际标准化机构主席、副主席、召集人等重要职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4.培育国际标准化人才。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深入合作,参与开展IS0秘书周培训计划、IEC青年学者计划等国际优秀标准化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国际标准化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杭各高校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国际标准化课程。为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人员提供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标准化培训和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
(四)抓好标准国际化载体建设,运行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
积极响应和实施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战略规划(2016-2020年)》《ISO发展中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第39届ISO大会发布的《北京宣言》,发挥ISO中央秘书处、国家标准委和市政府的各自优势, 推动ISO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在杭州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举办更多的国际会议,承办更多的国际TC、SC、WG标准化会议和各类研讨会。通过接轨国际标准化组织,积极对接国家标准委,为国际、国内标准化专家和我市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分享标准化知识、经验、技术和资源,推动地区国际标准化工作发展,实现国际标准化合作项目引进的常态化;推动5个以上国际标准组织工作机构来杭落户,初步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工作机构集聚地。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大平台,寻求全球范围内国际标准化合作的切入点,将全球产业标准化动态实时共享到我市企业和科研院所,带动我市企业主动了解国际标准,依托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谋划引领相关国际标准,推动产业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
五、创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充分发挥杭州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充分运用好“标准化+”重点工作载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扶持资金到位。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鼓励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5〕4号)的要求,对标准研制工作给予资助。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强化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构建以质监、科技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全面开展标准化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标准化学科带头人制度,培养更多的国内、国际标准化专家,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打造标准化社会智库,整合专家队伍力量,加大数据挖掘力度,提高标准化管理、应用、咨询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浓厚行动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对标国际标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标准解读,推动全社会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掌握标准进程,为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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