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17〕1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杭政函〔2017〕17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杭政函〔2017〕1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稳增长、调结构、强创新、促转型,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和我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总体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精准发力,着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全市经济发展“增长中高速、质效中高端、动能转换加快”的良好态势,当好全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排头兵,为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水平明显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产业层次、技术创新、空间布局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转型,重点传统优势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规模和效益迈上新台阶。
(一)质量效益。重点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品质品牌形象明显提升,规模以上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左右,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加快打造超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培育超百亿元龙头企业3家。
(二)创新能力。重点传统制造业研发投入和产出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的标准话语权不断增强,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8.5%左右,每百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100件。
(三)融合拓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保持全省第一,工业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工业机器人应用水平全国领先,“机器换人”对规上工业企业的覆盖率达到38%以上,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和机器联网率分别达到55%、32%以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关联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
(四)绿色发展。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以及节能减排主要指标优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废水排放量、用水量年均分别下降3%、2%、3%以上。
三、重点产业
对照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立足杭州产业优势和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产业关联性、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纺织、服装、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制造、汽车零部件、电线电缆、制笔等12个行业作为全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重点,兼顾其他传统制造业领域,着力推进全市传统制造业的全面改造提升。
(一)纺织制造业。加强高产、节能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大力提升印染行业的后整理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应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动控制及在线监测等新技术。加快推进无纺布的多领域应用。加快发展应用于传动、传送、通风等骨架纺织品,篷盖布、帆布等产业用纺织品,加快推进土工类产业用纺织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推动纺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集聚方向发展。
(二)服装制造业。以杭州丝绸女装、针织服饰等为重点,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大力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推广个性化定制,进一步缩短新品的上市周期,推动服装制造业向时尚化、个性化、精品化方向发展,打造“名新精优”产品。从生产工艺、设备和流程再造等重点环节狠抓产品质量,生产优质产品,满足服装高端消费需求。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由重点企业品牌向区域群体品牌延伸。
(三)化工制造业。以绿色、安全、集聚、高端为目标,做精做强化工制造业。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城市发展规划要求,优化空间布局,规范园区建设,加快推动企业入园发展,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度。综合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通用型产品产能,转型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
(四)化纤制造业。加快推动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对位芳纶纤维(芳纶1414)、间位芳纶纤维(芳纶1313)和聚苯硫醚纤维等高技术纤维发展。加快推动涤纶、锦纶、氨纶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制造。在生产各类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中推广应用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以实现纤维的连续共聚改性。支持化纤企业入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五)造纸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档包装用纸和高技术含量的特种纸。采用先进的印刷技术、纸制品加工技术,发展纸制品产业,延伸拓展造纸产业链。积极稳妥推进富阳区造纸产业整体转型,按照“拆迁关停一批、转型转产一批、异地搬迁一批、破产清算一批、保留提升一批”的路径,力争到2020年完成转型,基本形成以全木浆特种纸为主导的造纸产业,纸文化、纸艺术、纸旅游等纸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富阳江南新城发展成为造纸产业总部中心,富阳区永昌镇初步形成高端特种纸集聚区。
(六)橡胶塑料制品制造业。推动橡胶制品向环保、安全、节能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绿色轮胎、高性能橡胶,开发特种橡胶新品种。支持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探索ET工业大脑应用,开发云数据轮胎生命周期全程服务平台。推动塑料制品从传统制品向特种工程塑料、高端塑料制品等方向调整转型,加快发展用于汽车、地铁、高铁、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性能塑料零部件以及高端功能性薄膜、生物基塑料包装制品等。
(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通过产能置换、布局优化、技术改造和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升水泥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效益,促进特种砂浆和部品化制品产业发展,60%以上水泥窑实现协同处置。支持建德市实施碳酸钙产业整治提升行动,将199家碳酸钙企业整合为33家。鼓励和支持重点陶瓷企业提质增效、研发创新,巩固现有产品优势,开发抗菌陶瓷砖、发光陶瓷砖、大板瓷抛砖等陶瓷新品种。
(八)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推动食品工业向安全、健康、营养、便利方向发展。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应用,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着力培育一批“隐形冠军”。
(九)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制造业。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制造业向绿色、节能、集约、智能、高端、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发展短流程工艺,推进熔炉余热利用、烟尘回收、重金属减排技术改造,有序推动富阳、桐庐等地废铜(铜泥)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化、清洁化发展。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坚决淘汰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引导和推动有限资源向设备工艺先进、环境保护较好、产出效益高的企业集聚,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行业领军企业。推进铜、铝、镍等金属深(精)加工,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
(十)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对标国际一流企业,通过理念与技术的全面接轨,以车联网、大数据及云平台为基础,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生态系统,利用大数据驱动企业智能化管理,实现汽车零部件产业智能制造和定制化交付。以国家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及“双积分”管理措施为契机,鼓励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以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配套产品为发展方向,培育和发展为智能网联汽车配套的零部件产业。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投资、合作、并购等途径走出国门进行国际化布局。
(十一)电线电缆制造业。推动电线电缆制造业加速从电线电缆向光纤光缆转型,持续增强产业竞争力。积极培育与光纤光缆相关联的产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做精做强光纤光缆产业,并逐步发展形成预制棒、光纤、光缆全产业链。鼓励发展超高压电缆和船用、轨道交通等特种电缆。支持临安、富阳打造区域品牌效应显著的电线电缆现代产业集群。
(十二)制笔制造业。充分发挥行业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加大制笔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笔尖、模具的设计制造能力,促进技术、设备、产品的引进和创新。完善制笔产业体系,拓展产业链条,努力向文具产业延伸。加大制笔营销模式创新,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优化营销体系建设。加强制笔行业自主品牌培育,利用“互联网+”“文化+”等模式,通过设计创新和人才引进,提升高端笔产品的设计能力,推进产品个性化、时尚化定制能力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功能,打造中国杭州(文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1.围绕重点传统制造业和块状经济,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建设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
2.实施“万企升级”工程,推广一批应用面广、示范性强的高新技术成果,储备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投资力度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动传统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责任单位:市科委)
4.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产业发展短板,集中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4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30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
(二)实施“机器人+”行动计划。
1.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关键领域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总投资10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5个、2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5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依托块状经济开展“机器换人”示范试点,建成一批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工业机器人3000台、省级“机器换人”工程技术服务公司6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以安全生产、中水回用、余热余压利用、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企业应用减污、节水、节能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企业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
(三)加快“互联网+”“大数据+”应用。
1.实施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发展应用,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大力培育信息工程服务支撑能力,鼓励信息工程服务企业牵头,联合产业技术支撑力量、行业应用主体协同制定高水平解决方案。开展重点行业的评估、问诊和对接工作,以“两化”融合贯标为重点,加强行业评估和专业指导,进一步提升“两化”融合标准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每年组织实施工厂物联网项目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组织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构建产业链“双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实施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深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入推进“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传统制造业上云企业达到1万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
4.支持企业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务”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试点企业(项目、平台)40家、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4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
(四)实施“标准化+”行动。
1.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杭州制造”标准。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积极争取承担秘书处工作,推动杭州企业带头制定一批先进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杭州制造”标准40个。(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2.深入实施“三品”工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100家、“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5家,新增“浙江制造精品”20个。(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五)培育优质企业。
1.加大传统制造业“三名”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三名”企业分级培育机制,鼓励和支持“三名”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贡献大、经济效益好、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省、市、县级“三名”试点企业共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委)
2.深入推进“小升规”专项行动,加快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健全中小微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大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力争到2020年,在规上制造业企业中培育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100家左右,“小升规”企业达到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六)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
1.积极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制定落实专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0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80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2.支持优势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实现企业由大到强。支持上市公司牵头或联合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到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委)
(七)拓展提升产业链。
1.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开发计划,大力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台(套)化装备,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领域高端装备进口替代。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智能制造重点项目15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加快推进“设计+”,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扎实推进省、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区(基地)、科技孵化基地、物流示范园区等建设。力争到2020年,市级以上特色工业设计园区(基地)设计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
(八)提升产业平台能级。
1.编制《杭州市重点工业平台规划(2018-2025年)》,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上聚焦发力,着力打造一批引领性、支撑性强的产业发展大平台。加快推进城东智造大走廊建设,提升发展一批市级重点产业发展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2.加快建设制造业领域特色小镇,打造生态优美、产城融合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创建省级特色小镇2个、市级特色小镇5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探索以特色小镇理念和方式分块改造提升开发园区和产业基地的有效途径,2020年前完成全市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开展工业项目履约清理,加大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
4.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集聚、高效能管理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小微企业园区和“双创”基地50家,新改扩建标准厂房3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5.切实抓好“浙商回归”、激发民资、对接央企、引进外资等工作,把大项目招引作为推动传统制造业创新转型的重要抓手,创新招商方式和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产业链招商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6.严把项目质量。建立工业项目准入综合性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定期发布产业用地指南,强化项目准入管理,从产业布局、项目质量、投资强度、容积率、项目“三评”(环评、安评、能评)、企业素质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把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九)增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1.鼓励企业在全球范围建立技术、品牌、营销网络和战略资源渠道,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建立国际化生产基地、研发设计基地、海外孵化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委、市贸促会)
2.实施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参与国际并购的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构建全球化产业链,巩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国际竞争力较强、国际形象良好、海外布局业内领先、跨国经营指数较高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委、市贸促会)
3.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部署,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境外牵头建设经贸合作区,支持建立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贸促会)
(十)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
1.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整治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出租以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力争到2020年,每年淘汰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
2.加大重点传统制造业清洁化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土,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力争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3.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全面深化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配置,加大对“亩产效益”综合分类评价排位末档企业的倒逼整治。[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5.进一步强化标准约束,鼓励采用合作共建、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导因环境容量、能耗总量等因素不宜继续发展的产能有序转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
2.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质监、安监、统计、金融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把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选定要重点发展的传统制造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每年组织对各地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二)推进试点示范。
1.在支持分行业省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内选择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较好、转型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的区、县(市)和开发区、集聚区,开展分行业市、县级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分行业省、市、县级试点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目标路径,强化组织推进,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上先行先试,为全市积累经验、作出示范。[责任单位:试点地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
1.在全面落实省政府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市一级产业、科技、财政、土地、能源、环保、人才、金融等政策,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02号)中明确的各项财税政策。新设立的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6亿元,用于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平台能级、创建示范企业、实施市场拓展、培育壮大企业、推动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加大试点示范支持力度。按照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每个分行业省级试点、市级试点地区不少于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组织开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到2020年累计创建100家以上。对获得国家、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称号的企业,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鼓励各地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财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优先将重点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加大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6.纳入省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的地区,要确保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用地指标用于制造业项目,每年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责任单位: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政府)
7.建立重点产业平台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园区(基地),市级以上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园区(基地)命名后,土地指标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连续三年由市里给予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示范称号的园区(基地),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8.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扩建工业厂房或翻建多层厂房,由此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有关放宽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限高、绿地率不作为强制性指标审查的政策,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24号)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
(四)深化产融对接服务。
1.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探索设立试点地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相关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到2017年年底,市和区、县(市)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都要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企业转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化解“两链”风险。[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3.建立企业综合分类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信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制度,完善落实差别化信贷机制,对传统制造业优质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五)强化人才保障。
1.围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关键环节和技术瓶颈,支持企业加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引进,推进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结合“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落户杭州。(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
2.加大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托浙江大学、湖畔大学等知名机构深入推进“名家”培育,加快培育一批宽视野、强开拓、善管理的高水平现代企业管理者。实施新锐企业家提升行动和青年企业家培育计划。(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实施培育“杭州工匠”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接省“百校千企”“千企千师”“金蓝领”等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深度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力争到2020年,新培育高技能人才2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委)
4.聚焦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领域,分行业组建专家服务组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切实做好制造业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人才办、市科委、市科协)
(六)优化发展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效率。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深入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涉企、惠企政策举措,大力推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清理规范物流收费,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加强招商平台和队伍建设,积极搭建各类学习平台,进一步提高招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招商队伍,拓展国内外投资合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4.完善“亩产论英雄”机制,深化企业综合评价,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5.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着力引进重点制造业领域相关国际组织,鼓励传统制造企业组织或参与各类国际性、全国性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建立完善指导服务、总结交流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分行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2018年1月3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分行业试点名单
附件
分行业试点名单
序号 | 行业 | 试点地区 |
一、省级第一批试点 | ||
1 | 化纤 | 萧山区 |
2 | 造纸 | 富阳区 |
二、市级第一批试点 | ||
1 | 汽车零部件 | 萧山区 |
2 | 家纺服装 | 余杭区 |
3 | 制笔 | 桐庐县 |
4 | 化工 | 建德市 |
三、区、县(市)级试点 | ||
1 | 化工 |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
2 | 印染 |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
3 | 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 | 富阳区 |
4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富阳区、建德市 |
5 | 电线电缆 | 临安区 |
6 | 针织服装(饰) | 桐庐县 |
7 | 农副食品加工 | 淳安县 |
8 | 橡胶塑料制品 | 建德市 |
9 | 酒和饮料 | 建德市 |
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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