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17〕12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2 03:00: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杭政函〔2017〕127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杭政函〔2017〕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10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以原临安市的行政区域为临安区的行政区域,临安区人民政府驻锦城街道衣锦街398号。

二、临安撤市设区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市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临安区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加快临安与主城区一体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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