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7〕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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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函〔2010〕13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38号)。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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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杭政办函, 废止, 行政, 规范性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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