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6〕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美丽农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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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美丽农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1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实施美丽农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杭州市实施美丽农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全面整治农业生产环境,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杭州”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96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美丽杭州”和现代都市农业强市为目标,按照科学布局、创新驱动、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全面整治田园生产环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产业布局合理、农业功能拓展,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融合发展,为建设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的“美丽杭州”和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建成美丽农业乡镇(街道)50个、美丽田园体验区500个、美丽农牧渔场500个,其中市级示范美丽农业乡镇(街道)10个、美丽田园体验区60个、美丽农牧渔场60个。全市百万亩稳产高产粮食(杂粮)生产功能区、百万亩城市保供蔬菜生产区、百万亩名优特茶桑果基地、百万头规模生态畜产品(生猪)基地、百万亩水产健康养殖区基本实现田园环境整洁、生产过程清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优质安全、产业面貌景观化,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0%、处置率达到90%,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农业信息化水平达到80%。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田园环境整洁化。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形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成网、涝能排、旱能浇”的基础设施体系。净化田园环境,对田园内的电力、通讯、广电等各类杆线进行合并、清理、改道或局部改为地下埋设,促进线杆管网规范整洁,做好田园广告、标牌标语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规范农资堆放场所,集中清除田园各类积存垃圾,整治扔弃于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沟渠水边的秸秆、农膜、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出现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日常动态保洁,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田园生产环境。

(二)促进生产过程清洁化。实行清洁生产,按照“一控二减四基本”的要求,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和清洁化生产方式,大力实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应用,全市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工作,化肥、农药使用量每年分别减少0.6%、1.5%。严格实行畜禽、水产的禁限养区制度和区域控制制度,确保养殖生产与环境承受力相适应。继续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完成规模养殖场生态治理、设施修复改造和标准化提升,落实生态消纳地,着力推进畜禽养殖的生态化。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原料产地和产品认证比率达到55%。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以粮食、蔬菜、茶叶、水果、水产和畜禽等为重点,推行统一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三)推进生产设施现代化。改造农业设施,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视觉效果差的设施大棚、栏舍、生产管理用房及时进行更新、维修、改造。对农业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依法予以拆除。推进“机器换人”,加快发展主要产业关键环节的机械装备和高效设施农业装备,重点推进钢架大棚温室、微喷滴灌、恒温控制、集约化育苗、生态循环处理和自动饲喂、消毒、污控处理等种养业设施化生产,建设一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设施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农业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融合,构建杭州农业数据信息资源中心和杭州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全面、有序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推进农业生态循环化。以生态、高效为主题,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广泛应用节水节地技术,推动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大力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大中小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普遍形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长效机制基本建成,实现现代美丽农业可持续发展。巩固提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个,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县2个、示范主体110个。深入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合理布局建设畜禽粪便收集中心、沼液收集贮存利用设施及管网等节点工程,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形成“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加工、沼液配送企业、生态消纳地有效对接”的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新局面。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措施,建立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积极开展“清洁田园”行动,推进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等统一回收处置与集中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切实抓好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加快产业布局区域化。深化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和菜篮子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聚优势,突显各自特色,美化田园景观。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使农业产业集聚区成为美丽农业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以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为载体,以美丽农(林)业体验区、美丽农牧渔场为抓手,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作物空间布局,注重品种色彩搭配,减少碎片化种植和季节性抛荒,推动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六)实现农业面貌景区化。以“美丽杭州”建设为引领,以“诗画农业、美丽田园”为主题,加强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农村规划和农业(田)规划的统筹,把美丽农业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景区化工作结合起来,成为“美丽杭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农业的景观功能,积极谋划既有经济价值又有观光价值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注重现代农业的景观设计,提升现代农业园区景区化水平,建成一批美丽农(林)业体验区(点)、美丽农牧渔场、美丽农(林)业示范乡镇(街道),着力打造环西湖茶文化创意农业产业景观带、三江一湖沿岸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景观带、西部山区生态农业产业景观带、东部平原精品农业产业景观带等四条农业产业景观带。深化平原绿色行动,新植珍贵彩色森林,推进农田林网提档升级,加快实现农业面貌景区化。以美丽农业为依托,以美丽乡村为空间,以现代农民为主体,以田园风光、森林景观、农业生产活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人文景观、农耕文化等特色资源为基础开发旅游产品,加快融合发展,实现“大农业”和“大旅游”的有机结合,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加快城乡经济文化融合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增加三农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美丽农业是建设“美丽杭州”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要实行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共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快促进我市美丽农业健康发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政办发〔2016〕96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农业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制定美丽农业的具体建设标准和工作计划;农办要将田园清洁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指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日常保洁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农田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为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提供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评价等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置、查处工业企业污染农业“两区”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农业“两区”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监管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洁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农田水利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指导农田林网绿化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建筑美化、村容洁化;电力、通讯、广电部门负责所属的农村线杆管网的规范整洁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洁化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的田园环境整治和保护体系,将建设美丽农业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以村为单位,进一步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职责,建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和田园环境日常保洁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将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工作与各类涉农扶持政策挂钩,建立奖惩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营造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的良好氛围。

本计划自2017年1月30日起施行,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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