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9〕51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有序推动我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国家、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积极支持配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合理布设发行网点,加快推动ETC在高速公路及不同场景的拓展应用,确保在年底前拥有我市车籍的车辆ETC安装率达80%,高速公路入口ETC使用率达90%,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显著提升我市市属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水平和综合交通运输网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2019年内我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61号)要求,按照我市汽车保有量,组织好ETC车载装置的安装工作,预计2019年底前全市ETC用户目标数需达210.9万辆,根据目前统计数据,我市仍有100万辆ETC用户缺口。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组建专门机构,迅速启动ETC发行工作,做好ETC发行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1.分类推进车辆安装。组织公务、特种、营运等车辆安装车载装置,率先使用ETC。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同步安装ETC。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通行宝公司负责)
2.增加安装服务网点。重点覆盖车管所、车辆年检站、汽车4S店、加油站、汽车维修厂、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在车辆审验、上牌等环节中,积极推进存量私家车及新上牌照车辆安装ETC。在社区、乡镇建立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各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通行宝公司负责,2019年10月底完成)
3.加快ETC功能拓展。积极拓展ETC在停车场、加油站、汽修厂、服务区等场所的应用,不断创新发展交通领域电子支付应用,促进ETC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各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通行宝公司负责)
(二)建设和完善收费系统。
4.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要求和总体技术路线,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负责)
5.推进市属在建高速公路设计变更和改造工作,实施市属收费公路收费车道硬件及配套软件系统改造,开展ETC门架系统硬件及配套软件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系统网络及网络安全建设。配合完成ETC系统国密改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建中心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6.推进市属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设施建设,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市公建中心、二桥公司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系统联调联试,确保市属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要求,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9.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收费站点门架改造、收费车道改造、入口拒超、收费网络改造等相关工程。加大ETC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比例,实现市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ETC、ETC/MTC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10.落实部、省有关要求,妥善做好宁马、宁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处置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1.配合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负责)
12.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新调整的省内车型分类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实施入口治(拒)超。(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市公安交管局、二桥公司负责)
13.配合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落实收费人员分流安置。
14.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乐动体育ldsports5.0 和政策,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二桥公司负责,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区政府要建立协调机制,抽调精干人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并行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等改造资金采用通行费收入、财政补助等方式列支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和相关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和后期运营管理,确保系统和网络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根据全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统一口径,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组成成员
组 长:邢正军 副市长
副组长:王承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海滨 市交通集团董事长
成 员:汪晓燕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蒯旭光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国平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以群 市司法局副局长
芦 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郁永春 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
罗 睿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赵桂飞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何文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徐 冉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
严卫兵 市交通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陈玉良 市公建中心副主任
王立明 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副局长
张 杰 玄武区副区长
陈 平 秦淮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小军 建邺区副区长
何 建 鼓楼区政府党组成员、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书记
陈 松 栖霞区委常委、副区长
蒋 冰 雨花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于茂高 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高昌玖 浦口区副区长
王春江 六合区副区长
黄成文 溧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邢先文 高淳区委常委
谢蒙萌 通行宝公司总经理
郭爱东 二桥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罗睿、严卫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并将工作进展定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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