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函〔2019〕9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9〕90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中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助力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基本原则,通过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及畅通衔接、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尽快提升跨运输方式快速转运能力,推动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动更多公路货物运输尤其是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形成运输结构调整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到2020年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争取建设完成南沙港铁路中山段及黄圃站,积极促进水铁联运、公铁联运;优化中山港功能和水路运输结构;全市公路货运分担率呈明显下降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铁路运能。
1.加快推进铁路货运网络建设。重点推进南沙港铁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线网布局,拓展铁路服务覆盖范围。南沙港铁路中山段长30.4公里,属国家一级货运铁路,在中山境内设黄圃站。南沙港铁路中山段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动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建成通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南沙港铁路公司配合)
2.积极规划建设铁路货运枢纽。积极规划建设南沙港铁路黄圃站物流基地,提升铁路货运枢纽物流服务能力。更加注重集装箱等专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铁联运、铁水联运中转设施,加快末端配送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物流基地集散能力和服务效率。(市交通运输局、黄圃镇政府牵头,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启动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前期研究工作。启动并加快研究南沙港铁路黄圃站至铁路国际物流园轨道连接线,依托南沙港铁路、中山黄圃铁路国际物流园,共同推动南沙港铁路黄圃站与黄圃港区联动开发。(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黄圃镇政府、南沙港铁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水运系统。
4.优化区域港口群布局提升运输能力。按照《中山港总体规划》对中山市“一港五区”(中山港区、马鞍港区、小榄港区、神湾港区、黄圃港区)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并加强港口之间联系,进一步促进资源整合,推动珠江西岸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使各城市产业协作更加紧密,更好地与周边城市物流紧密衔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5.完善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内河水运系统航运能力,加快推进中山市横门出海航道、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洪奇沥等五大航道整治工程,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干支直达、通达江海、结构合理的内河航道网,提高航道标准和通航保证率。加快推动横门出海航道二期、小榄水道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满足中山市马鞍岛新港发展需要和临海沿江产业发展水运需求,促进中山市东部发展战略实施,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交通支持。(广东省中山航道事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结合南沙港铁路及黄圃铁路物流园建设;加快黄圃港区公路集疏运网络建设,加快推动广中江高速、东部外环高速、黄圃快线、民古路等通道建设。补齐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适时将铁路引入港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发展集团、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多式联运。
7.强化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港口、铁路、公路货运枢纽,加快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以南沙港铁路建设为契机,将黄圃铁路货运站和黄圃港区作为整体规划,同时完善和优化公路网络布局,谋划建设集铁路、水运、公路于一体的“中山黄圃站国际物流园”,构建珠江西岸在“一带一路”上的重要物流节点,打造连接欧洲快线的现代综合物流园及其铁路专用线,发展多式联运体系,实现公铁、公水、公水铁间的快速中转和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市交通运输局、黄圃镇政府、南沙港铁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多式联运服务与装备标准化。大力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挂车共享租赁等运输组织方式,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支持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完善多式联运专用设备,开展《中山市卡板、托盘、集装箱等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的升级改造和标准的普及推广应用发展规划》,构建与全国标准同步的物流运输装备体系,进一步促进物流运输协同发展,保障货运场站内操作方式规范化、标准化和单元化,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多式联运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加强各运输企业在场站资源、运输组织、信息共享和责任划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协商运作,推行“一单制”全程物流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发展基础公共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促进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高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构建“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物流专业平台、车货匹配平台等开放数据接口,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促进铁路、港口、公路等领域龙头企业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辆物品轨迹查询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的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绿色配送。
11.推进城市货运绿色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将黄圃铁路站场打造为公铁接驳配送试点,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开展《中山市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研究,鼓励引进节能高效的环保生态运输工具,代用燃料包括电能、氢、天然气(LNG,CNG和甲烷)、LPG和车载机械能,代替现有汽油和柴油能源,降低废气排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新能源物流船舶推广应用力度。在全市普及码头岸电,2020年前全市普通货物及客运码头全部建设码头岸电设备并具备向船舶供电能力,要求船舶在码头靠泊期间优先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中山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货运治理。
14.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建立货运车辆监测技术,统一货运车辆标准,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开展《中山市物流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研究,构建企业信誉质量考核制度,规定信誉质量考核结果与企业利益挂钩。加强矿山、砂石厂、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建设东凤、深湾、中山港大桥、黄沙沥大桥等治超检测点,推动全市治超工作科技化、高效化。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不断推动运输车辆向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引导运输车辆、工程机械逐步由技术落后、低效高耗型向技术先进、高效低耗型转变。(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积极推广,不断壮大延伸甩挂运输网络。促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业态发展,探索“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共同配送”等新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物流、金融、保险理赔等业务融合发展。支持大型货运物流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力度。
一是把运输结构调整方案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各部门要借助本次机构改革契机,全面梳理本系统政策体系,出台一批“好政策”、修订一批“旧政策”、废止一批“土政策”,为中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按照“能并不串、能简不繁、能短不长”原则,对部门职能和审批事项整合等问题,立即进行修订,流程进行再造,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提速,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三是尽可能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在政策、资金、用地、技术、规划调整等事项给予我市支持,为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好《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红利,给基础设施建设“松绑”,落实财政税费等优惠政策,把握好规划项目的建设时序,防止资源浪费。
二是吃透用好国家政策,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尝试实施多元化投入,实现投资体制、融资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综合融资模式。同时,积极探索提高交通项目的融资能力。
三是加大对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铁路专用线建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多式联运发展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顺利推进。研究制定鼓励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的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水路船舶更新改造,鼓励新能源船舶优先进入航运市场。
(三)加大用地用海政策支持。
一是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加大对纳入港口总体规划和运输结构调整的“公转水”、“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及配套防波堤、航道、锚地等项目的用海支持力度。
二是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按照《中山市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由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由属地镇区做好被征地群众的解释工作,及时足额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妥善解决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组织办理项目用地报批手续,依法按时交付建设用地。对于公益性建设项目,可采取划拨方式或综合开发措施保障用地落实。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鼓励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传统交通运输,推进基于“互联网+交通运输”的智慧交通建设。
二是开展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云平台和公共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整合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跟踪了解行业动态和行业从业者诉求,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定期发布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进展和成效,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性、透明性和一致性,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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