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函〔2019〕12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20 20:38:59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9〕124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文龙(市政府)
副组长:吴 军(市政府),洪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方劲松(市发展改革局),黎国喜(市教育体育局),黄玉珊(市财政局),杨成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 员:林俊(市科技局),汤荣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晓鹏(市民政局),杨小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健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李多伦(市农业农村局),谢力(市商务局),黄成平(市国资委),林志成(市市场监管局),孙志宏(市统计局),颜台璐(市工商联),冯勇(市总工会),麦升涛(团市委)刘浴平(市妇联),张加银(市残联),黄海武(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甘小林(市税务局),苏岩(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3236.html
本文关键词: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