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函〔2019〕129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9〕129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
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我市主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累计达2600座,5G个人用户数达到30万;5G产业链相关企业产值和营业收入超90亿元;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5个。
到2022年底,我市主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5G基站累计达8000座,5G个人用户数达200万;5G产业链相关企业产值和营业收入超百亿元;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8个;我市5G产业初步集聚,5G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融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9-2035)。2019年底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铁塔”)、各通信运营商编制《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9-2035年)》,加入5G相关规划内容。2020年6月底前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不少于两次公开公共物业开放清单,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2.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统筹规范各类公共杆塔资源的开放模式,整合各类公共杆塔资源,建设智能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以合理价格面向通信运营商等使用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智慧杆塔资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管和执法局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智慧杆需求汇总表。2019年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和执法局落实省智慧杆塔建设专项规划、建设计划、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等制度;2020年1月起,新建或改建道路灯杆等智慧杆须按上述规范进行审批;市城管和执法局按上述规划、规范等要求,有序推进存量道路灯杆等分批改造为智慧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和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山铁塔、中山管信公司负责)
3.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光纤、5G基站等覆盖工作,推进区域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和增强宽带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主城区、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场所、重点商圈、重点产业集群、热点区域的5G网络建设。2019年底前,建成至少一个5G应用示范场景。2020年底前,石岐区等主城区基本实现5G网络的连续覆盖和商用。有序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抢占5G技术创新制高点。
4.加强5G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5G重点领域,发展面向5G的新型大带宽信号处理、适应宽/窄频带融合场景下的波形设计、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与天线等关键技术。支持企业与社会机构举办各类5G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加快5G技术与我市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负责)
5.建设高水平5G应用创新服务中心。鼓励建设5G领域高水平应用创新服务中心,提升原创性研发能力,支持利用5G技术对产品改造、对生产流程的改造和对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支持推进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公共平台建设。面向制造业、教育、医疗、交通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6.支持5G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将5G高端人才纳入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大力引进和培育5G领域相关的高水平科研团队、5G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支持我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设立5G技术课程。引入国内外培训机构,着重开展5G技术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负责)
(三)大力发展5G产业。
7.打造5G产业集群。以火炬开发区中山光电装备与产品制造产业基地为载体打造5G产业集群。重点发展5G元器件、5G基站设备及配套设备、5G天线及终端配件、具有5G通信能力的产品、5G相关服务等产业,鼓励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基础材料与核心零部件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镇区负责)
8.扩大5G产业链招商。紧密围绕5G产业链招商,引进或培育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盈利能力强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5G应用服务企业,支持我市企业加快应用5G技术,鼓励企业在我市开展5G新产品和应用试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已落户我市企业的5G相关产品。(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9.加强5G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性能监测、网络安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5G企业建设面向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场景验证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开展重点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
10.5G+智能制造。依托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在智能家电、智能锁具、智慧照明、智慧路灯、健康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开展标识解析、设备远程运维、机器视觉检测、移动机器人导航等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1.5G+智慧农业。探索开展5G+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利用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等领域建设基于5G的应用,提升我市农业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2.5G+4K/8K超高清视频。加快推进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面向有线电视、IPTV及手机客户端等多终端建设超高清电视内容互动分发平台,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中山广播电视台要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广播电视台、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3.5G+智慧教育。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市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4.5G+智慧医疗。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市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5.5G+智能交通。加快落实国家、省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鼓励具备条件的镇区建设5G+无人车试验场地和开展智慧道路应用试点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6.5G+智慧政务。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我市政务数据的整合和融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17.5G+智慧城市。建设5G+智慧安防、智慧社区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推动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的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市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和执法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商市委网信办、中山供电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铁塔、中山管信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有关单位负责)
(二)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基站、通信线路等信息基础设施相关建设、改造、美化等标准,各镇区按照标准逐步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信息基础设施乱搭乱建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区、各通信运营商、中山铁塔、中山管信公司负责)
(三)强化用电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市发展改革局要积极推动通信运营商、中山铁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对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请中山供电局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建筑预留通信基站专用供电设施。2020年底前,商请中山供电局分批将产权清晰、转供电主体自愿移交改造、不存在纠纷等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按“一户一表”改造为直供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每年统筹需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供电局负责)
(四)加强5G频率保障。加大5G频谱资源使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当5G基站与其它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干扰时,5G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主动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干扰问题,有关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部门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规划设计、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将5G建设纳入《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扶持范围,加大对5G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负责)
(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发展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可信芯片等5G安全产品。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构建多层次、多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通信运营商、中山铁塔、中山管信公司负责)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3249.html
本文关键词: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