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2018〕4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府办〔2018〕42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调研中山时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力破除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不强、质量技术基础薄弱等难点和瓶颈,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到2020年,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工业产品国家、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递减,制造业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不出现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风险。
(二)“标准引领”作用显著。深入实施技术标准工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强化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底,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不少于100项的目标;全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少于3000项。2018-2020年,产业集群新增研制实施联盟(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加快中山市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技术优势,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三)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大力挖掘和培育行业质量标杆企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标杆企业在质量提升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到2020年底,共选取不少于30家行业质量标杆企业,组织不少于1000家企业参加行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开展行业质量标杆专题报道30期以上。
企业品牌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明显增加,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品牌价值和效应明显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发展壮大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逐步树立“中山制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新形象。到2020年,力争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取得突破,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企业3家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达到200个以上,马德里注册商标数量不少于300件。
(四)企业质量意识大幅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质量信用水平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将质量意识融入企业家精神,发掘、培育和表彰一批追求质量的先进典型。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2018-2020年,每年举办质量管理、标准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类培训班,培训企业1000家次以上;每年开展1次“十大工匠”评选活动;我市获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量每年新增300家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不少于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五)公共技术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镇区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等,为企业在创新能力培植、技术难题攻关、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技术咨询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技术服务,基本解决企业质量技术需求与市场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到2020年,引进5家在国际或国内具有公认权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力争建成5个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13个省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各个镇区均建成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工程。
1.实施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选取重点民生产品,深入分析质量状况,比较研究国内外相关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差异,摸清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析质量提升路径,多措并举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大力推动重点民生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同线同标同质”,推行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标准生产,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到2020年底,全市实施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的行业达到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中山海关)
2.强化质量技术帮扶。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行动,聚焦技术创新、质量基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细化帮扶方案,对中小企业实施精准质量帮扶,显著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召开质量分析会,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重点行业的主要质量问题,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培训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培训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意识和能力。2018-2020年,全市每年召开质量分析会不少于10期,每年帮扶企业数不少于400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3.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引导支持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促进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管理水平。2018-2020年,每年新增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不少于300家;累计推动40家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区政府)
4.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培育和推动企业争创“广东优质”品牌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支持企业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2018-2020年,每年推动2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区政府)
5.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鼓励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着力优化存量,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产业实际需求,建设高水平智能制造公共平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增强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到2020年,全市新增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0家;力争累计推动160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成功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个,培育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3个,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中山成为全国智能制造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质监局)
6.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将质量意识融入企业家精神,发掘、培育和表扬一批追求质量的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精品城市、和美家园”城市质量精神。深入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志愿服务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镇区政府)
(二)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1.开展行业质量标杆示范工程。坚持标杆引领、先进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选取不少于30家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依靠科技创新、实施技术改造等提升产品质量方面具有典型性、先进性的企业为行业质量标杆企业。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1000家以上企业学习行业质量标杆,通过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活动,深入推广行业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加大行业质量标杆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讲好中山质量故事,推介中山质量品牌,塑造中山质量形象,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2.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丰富品牌内涵,挖掘商标经济价值,推动创建自主品牌。支持骨干企业针对国际国内市场的不同特点和消费需求差异,实施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发展,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积极发动和指导更多优势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力争我市省名牌产品数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扶持企业提高商标创造、管理和保护能力,指导知名企业品牌开展中国驰名商标保护,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中国、省政府质量奖,做好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示范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3.加强品牌维护和运营。探索建立品牌保护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区域品牌的价值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参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中山制造”的认可度。(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各镇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
(三)大力实施技术标准工程。
1.强化标准引领作用。鼓励和扶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不断提高我市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到2020年底,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不少于100项的目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区政府)
2.以高端联盟(团体)标准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模式,推动我市产业研制实施核心技术指标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高端联盟(团体)标准,支撑我市优势产业区域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结合我市产业配套完善的特点,推动联盟(团体)标准向产业链延伸,倒逼整个行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8-2020年底,产业集群新增研制实施联盟(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区政府)。
3.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鼓励企业制定核心技术指标严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改革部署,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到2020年底,全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少于3000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4.加快中山市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中山市TBT(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防控平台和中山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标准信息查询、标准制修订、标准跟踪等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5.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依托我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对我市灯具、小家电等特色产业或重点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和评议,助力企业沿“一带一路”走出去。2018-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活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中山海关、市商务局、统计局、各镇区政府)
(四)大力提升公共技术服务供给质量。
1.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资金扶持标准。从服务平台建设主体的技术实力、公司实力、盈利能力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团队、建设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技含量等方面综合设置评定标准,分层次给予资金扶持,更加科学合理支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平台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全市企业的产品研发设计、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和支撑。力争到2020年,引进5家在国际或国内具有公认权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成5个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13个省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服务我市集群产业发展的能力显著。(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2.建立镇区质量提升服务平台。各镇区围绕产业集群特色和企业质量提升需求,全力打造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培育、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技术服务的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的服务,更好的满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质量提升过程的共性和特性需求,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各镇区政府)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重点行业质量状况摸底。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各镇区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资质、仓储、物流等状况,加强对产品的全过程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抽检不合格等重点对象的抽查力度。深入开展质量风险研判和分析,防范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到2018年底,各镇区基本完成辖区内重点行业质量状况摸底调查,制定解决方案,为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各镇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2.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领域推行约谈制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拒绝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按要求整改,以及不及时处置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企业第一负责人实施约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2018-2020年,对符合约谈情形的企业100%实施约谈。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到2020年,全市不少于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
3.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监督机制,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对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联动,实现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方式,监督抽查对象从聚焦终端消费品向兼顾重要工业产品的零配件转变。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对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性检查,对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和日常巡查。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到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重点产品类别90%以上,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巡查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区政府)
4.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实现产品质量管理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对全市重点工业品的质量状况和区域工业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逐步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调查可能存在严重缺陷的消费品。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进出口商品风险监测网络。加强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优化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处置能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8-2020年,每年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不少于3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海关,各镇区政府)
5.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力量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扩大监管范围,执法重点由终端消费品向全产业链延伸,健全产业链质量安全保障系统。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立案查处率100%。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质量监督,加强举报投诉信息资源综合运用,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社会监督,实现质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0%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2018-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灯具、燃气具、电磁灶、小家电、服装等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不少于5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局、工商局,中山海关,各镇区政府)
6.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镇区之间、我市与周边地市之间的执法协作,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等机制,构建“信息互通、情报互享、工作互动、打假互助、优势互补”区域协作格局,实现执法工作无缝对接,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镇区政府)
7.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加强企业广告宣传管理,打击“加盟销售”经营方式中存在的非诚信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监管,加大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深入推进重要商品生产资料及市场行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协同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的集中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信息“源头”作用,强化信息共享。严厉打击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等合同欺诈行为。加强查处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等行为,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镇区政府)
8.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生产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相关违法违规企业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依法依规使用相关企业奖惩名单,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中山海关,各镇区政府)
9.强化行业协会治理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加强行业协会质量工作,选取部分行业协会作为试点,将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化工作、质量安全监管、质监行政审批、打假治劣和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权力下放给试点行业协会,并鼓励其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质量风险监测点、打假维权联络室等,进一步形成质量共治格局,推动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质监局牵头,加强日常组织协调,配套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完成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镇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镇区和企业深入认识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各单位、镇区在开展质量提升活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全面提高行动的水平和效果。
(四)提升工作成效。各镇区、各部门要以开展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和抓手,全面促进我市质量工作上新台阶。既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又不局限于《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基本要求,务求抓出实效,并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五)强化评估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各镇区的主要领导为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制定镇区质量提升效能综合评价细则,每年对各镇区开展一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对镇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考评通报。
附件: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中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目标 |
1 |
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工程 |
开展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作 |
实施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 |
市质监局 |
中山海关 |
到2020年底,全市实施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的行业达到2个以上。 |
2 |
强化质量技术帮扶 |
召开质量分析会,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辖区内重点行业的主要质量问题。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全市每年召开质量分析会不少于10期。 |
|
3 |
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提升综合服务。 |
2018-2020年,每年帮扶企业数不少于400家。 |
||||
4 |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加快推广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累计推动40家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 |
|
5 |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新增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不少30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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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推动2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 |
|
7 |
|
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
市科技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
到2020年,全市新增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0家。 |
8 |
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科技局、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
力争到2020年,累计推动160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 |
||
9 |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成功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个,培育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3个,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中山成为全国智能制造示范区。 |
||
10 |
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
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发掘、培育和表扬一批追求质量的先进典型。 |
市委宣传部 |
市人社局、质监局、总工会、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开展1次“十大工匠”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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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力宣传“精品城市、和美家园”城市质量精神。 |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区政府 |
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质量精神。 |
||
12 |
开展群众质量活动以及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 |
市质监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 |
深入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志愿服务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 |
||
13 |
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
开展行业质量标杆示范工程 |
树立行业质量标杆。 |
市质监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底,选取不少于30家行业质量标杆企业。 |
14 |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市质监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底,组织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活动,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
||
15 |
加大行业质量标杆企业的宣传力度。 |
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 |
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累计开展行业质量标杆企业专题报道30期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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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工作 |
培育和指导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底,有效期内省名牌产品达到200个。 |
|
17 |
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 |
市工商局 |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马德里注册商标数量不少于300件。 |
||
18 |
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中国、省政府质量奖。 |
市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
2019年,组织推动辖区内3家以上的优势骨干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注:国家、省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2018年和2020年空缺) |
||
19 |
组织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政府 |
2018年和2020年,各组织开展一次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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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品牌维护和运营 |
组织参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参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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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大力实施技术标准工程 |
抢占标准制修订的话语权 |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底,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不少于100项。 |
22 |
联盟(团体)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
制定、实施高端联盟(团体)标准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产业集群新增研制实施联盟(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 |
|
23 |
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
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
市质监局 |
|
到2020年底,全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少于300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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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 |
对我市主要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和评议 |
市质监局 |
中山海关、市商务局、统计局、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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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大力提升公共技术服务供给质量 |
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加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市级检验检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
市质监局 |
|
到2020年,引进5家在国际或国内具有公认权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力争建成5个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13个省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
26 |
建立镇区质量提升服务平台 |
各镇区围绕产业特色和企业质量提升需求,全力打造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的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 |
各镇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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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力争全市24个镇区均建成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培育、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技术服务的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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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
开展重点行业质量状况摸底 |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 |
各镇区政府 |
市质监局 |
到2018年底,各镇区基本完成辖区内重点行业质量状况摸底调查,制定解决方案,为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
28 |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推行约谈制度。 |
市质监局 |
市工商局、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市质监局对国家、省级监督抽查符合约谈的企业100%实施约谈,各镇区对市抽符合约谈情形的企业100%实施约谈。其他各部门按职能开展约谈活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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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
市质监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全市不少于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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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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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
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监督抽查产品范围。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到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重点产品类别90%以上。 |
31 |
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市质监局每年对获证企业的日常巡查覆盖率达到10%以上,技术检查覆盖率达到5%以上;各镇区每年对获证企业的日常巡查覆盖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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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活动。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开展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不少于2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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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
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研判。 |
市质监局 |
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不少于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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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
市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
市工商局、公安局、中山海关 |
2018-2020年,每年组织开展灯具、燃气具、电磁灶、小家电、服装等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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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 |
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监管,加大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 |
市工商局 |
市商务局,各镇区政府 |
2018-2020年,每年对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以上,加大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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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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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公布质量诚信“黑名单”。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中山海关,各镇区政府 |
通过“红黑榜”公用信用平台,将质量失信“黑名单”100%对外公布。 |
37 |
强化行业协会治理作用 |
试点将质量管理等权力下放行业协会,鼓励其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质量风险监测点、打假维权联络室等。 |
市质监局、各镇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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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选取不少于3个行业协会开展试点。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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