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2018〕39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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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府办〔2018〕39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落实《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府办〔2018〕14号),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互联网经济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实施,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按照“数字广东”“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紧跟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重点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高速光网、4/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镇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珠三角世界级宽带城市群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居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35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183万户,光纤入户率超150%,新增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83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90%。新增4G移动通信基站2400座,新增5G基站260座,新增铁塔站址1450个,NB-IoT基站新增2560座。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IPv6网络建设。


实施IPv6全面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完善IPv6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改造升级互联网骨干网互联节点,实现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IPv6的互联互通。积极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推动移动和固定终端全面支持IPv6,开通面向公众用户和政企客户商用的IPv6宽带接入服务。积极结合LTE语音(VoLTE)业务商业应用,开展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建设,推动LTE网络、业务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通信运营企业,列在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建设。


1.实施千兆光网城市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新城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既有住宅建筑分批次、成片区推进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2020年底前,各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网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bps以上,全市建成150个1000Mbps光网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家庭”,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通信运营企业)


2.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切实保护农村光纤线路,加快农村光纤网络深度覆盖和优化提升,扩展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大力推进光纤通信,大幅提升农村宽带网络设施覆盖质量,确保满足基于宽带网络的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村务管理、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和应用需求。鼓励电信和广电企业、民间资本出资,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用户资费。(责任单位:各镇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三)加快推进通信基站建设。


1.实施NB-IoT建设应用工程。中山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重点支持三大电信运营企业利用新型蜂窝物联网技术优势,构建低频LTE网络,到2020年底,全市NB-IoT网络实现普遍覆盖,业务需求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实现蜂窝物联网在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区政府、中山铁塔、各通信运营企业)


2.实施移动宽带网络优化和升级工程。实施城镇热点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优化工程,消除网络堵塞瓶颈,满足高品质通信保障要求。提升高铁、高架、高速公路、重要内河航道、物流集散地等沿线基站布点质量和覆盖效果,开放市政管辖类、社区村委类、住宅小区类监控杆、路灯杆等杆体资源以及公交站点等设施资源用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网络盲点,实现移动通信信号100%连续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山铁塔、各通信运营企业)


3.实施5G网络规划布局工程。2018年底前,中山铁塔公司会同城乡规划、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制定全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8-2022年)。探索建立5G网络共建共享机制,支持中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5G网络所需通信铁塔和基站机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供电等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支持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参与5G标准制订,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网络试验。2020年底前,全市全面启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山铁塔、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供电局)


(四)完善物联网和智能设备应用体系建设。


1.推进民生服务领域的建设和应用。统筹规划视频、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等物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充分利用各基础网络运营商的各类视频射频设施,优化物联网在公共治安、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城市卫生、生态环境、生产安全、旅游服务等城市运营管理领域的设备部署,促进物联网和智能设备应用环境的形成。完善大型公建、地下管网、桥梁河流、路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境监控、交通场站、电力设备、水务设施、通信基站等城市组成部件的智能感知监测体系,实现对民生领域数据信息的采信、监测、控制和共享,为个人和社会提供泛在的信息基础服务和应用,提高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控水平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各镇区政府、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铁塔)


2.推进个人消费领域的建设和应用。支持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与消费类场所、社区等开展合作,开展消费智能终端布局和建设,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AD)、可穿戴设备、移动支付、E邮站、智能电表、智能煤气表、多功能机顶盒及智能家居网关的广泛应用。建设4K超高清内容运营平台,推进4K频道试点及智能终端的覆盖。通过对各类与消费类场所、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及时发布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对个人消费“吃、住、行、游、购、娱、健”生活要素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促进终端产品与服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铁塔)


三、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将信息管线、通信机房、移动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到城乡规划中,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会发展规划做好衔接,做好合法站址上图与地下通信管线管理工作,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路通网通、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时加强基站站址资源统筹。按照《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6-2020年)》要求,将通信基站建设纳入我市城乡规划中,落实基站站址。住宅小区、商业楼、城中村改造等建设项目,将基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空间等设施建设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应征求铁塔公司意见,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应征求电信运营企业意见。(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


(二)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便利条件。各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订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时,需要了解公共建筑或物业信息的,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中山铁塔公司应按场景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特殊场景(公园、景点等)制定个性化美化方案,减少基站铁塔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国资委、中山铁塔,市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推广“智慧杆塔(一杆多用)”试点。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以提升通信人性化、照明舒适化、监控智能化为出发点,以“智慧杆塔”为主要载体,集5G无线宽带网、物联网、视频安防、地下管网建设于一体,融合数据信息采集、分析与发布功能,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中山铁塔、各通信运营企业)


(四)加大财政支持。对重大关键项目且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民生工程,要根据财力情况给予积极支持;充分发挥市场融资平台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项目投融资新模式、新格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区政府)


(五)加强用地保障。各镇区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尽量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对于铁塔公司接收的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六)提高审批效率。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结合5G基站高密度、低空间、微小化的发展趋势,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并由镇、区政府参照执行。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针对铁塔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中山供电局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中山供电局)


(七)维护建设秩序。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有关规定,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要联合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区政府)


(八)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网络安全容灾备份体系,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备份。进一步完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政务信息共享的安全服务。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形成信息共享、应急指挥和信息通报机制,保障重大活动期间传输、通信光缆安全,基站、杆塔及电源等信号发射安全、WIFI覆盖及使用安全,保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有序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确保信息基础设施用电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铁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推进;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解决专项行动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将建设任务逐年细化分解到各镇区、具体部门和企业,并列入检查督办。各镇区及责任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落实责任,推进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责任单位:中山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中山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建设、维护等工作情况。中山铁塔公司要发挥对5G站址等铁塔站址规划建设的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提速降费力度,扩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增强业务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山铁塔、各电信运营企业、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以宣传,各新闻媒体和网站配合做好舆论引导,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特别是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浓厚氛围。通信和广电网络运营企业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改造的公告公示,明确改造时间、内容等具体事项,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政府、各通信运营企业、中山铁塔)



政策解读:


图解政策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山未来三年的行动计划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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