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函〔2018〕17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21 04:35:42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8〕177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8〕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文龙(市委、市政府)


常务副组长:雷岳龙(市政府)


副组长:吴军(市政府),周晓冬(市统计局),朱江(市委宣传部),方劲松(市发展改革局)


成  员:王跃飞(市委政法委),张伟鹏(市编委办),黄贤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唐杰伟(市教育和体育局),容晶(市科技局),黎文杰(市民族宗教局),廖国财(市公安局),杨晓鹏(市民政局),邓春林(市司法局),陈维真(市财政局),黄志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文君(市国土资源局),郭明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廖鹏(市交通运输局),郑凯旋(市商务局),黄桂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伍中庆(市卫生计生局),冼政文(市国资委),张政鸿(市税务局),邓玉琳(市工商局),王彩红(市统计局),陈志明(市旅游局),刘东生(市金融局),李杏梨(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吴文晔(中山银监分局),张冬青(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吴显旅(市邮政管理局),张秀梅(中国电信中山分公司),张志平(中国移动中山分公司),童庆军(中国联通中山市分公司)。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镇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王彩红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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