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2018〕2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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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中府办〔2018〕28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以及省委李希书记对中山提出的战略定位和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中资源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限为2018年至2022年。

一、产业现状

中山市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坚持走集群式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材料及器件、激光、物联网等技术,形成了以国家级开发区—火炬开发区中国电子(中山)基地为龙头,各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区域产业布局和配套产业链,涌现了纬创资通、佳能、联合光电、木林森等一批优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其中平板显示集成、感知光学镜头技术、激光显示及打印技术、高速激光器技术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创新驱动、高端引领、融合协同、开放共享”的思路,立足中山特色和优势产业,对接广州、深圳,重点在新一代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高端软件等领域,依托九大产业发展平台,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若干创新平台,谋划提升一批产业园区,打造珠江西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利用5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到2022年,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超1200亿元。

2.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培育年产值超100亿元的骨干企业5 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10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15家。

3.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到2022年,全市推动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建设50个以上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4.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建成5个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个以上。

三、重点发展领域


(一)新一代通信网络。

重点促进5G天线、基站及终端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应用。加快引导骨干通讯生产企业在5G产品研发、生产领域开展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项目,加快发展以光通信为重点的新一代宽带网络核心技术,支持IPv6规范的高性能路由器、光通信模块、软交换、网关、网络测试、流媒体系统等网络设备、终端和关键芯片研发生产,提升中山新一代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竞争力。引进通信骨干企业,推进5G试验网和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翠亨新区等创建新一代网络(5G)示范区,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

(二)集成电路。

重点发展传感器、3D传感器、光通信、新型显示、物联网、高端装备等产业所需的芯片,加快核心芯片的设计、开发和产业化,推动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聚集与协同创新。加快引进和大力发展芯片封装、测试等生产线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装、测试的企业,加快引进和大力培育硅片、封装胶等集成电路配套材料生产企业,重点推动传感器芯片、IC封装等集成电路相关企业落户。

(三)新型显示。

大力发展新型显示产业,支持TFT-LCD显示、OLED显示、AMOLED显示及激光显示、4K显示、3D显示、柔性显示、互动显示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靶材、光学膜、偏光片、触摸屏等平板显示关键零部件的研制与应用,推动企业提前布局“万物皆显示”,抢占柔性显示新高地。加快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在下游智能终端的应用,支持液晶电视、显示面板等龙头企业建设液晶模组及整机产业基地,力争在新型显示面板生产、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产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实现新的突破,不断完善全产业链布局。

(四)激光器件。

加快推动和引进激光材料、光电器件、激光光源模组、激光器等生产企业聚集,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创新服务中心,加大激光应用工艺的研究力度,发展超快激光、大面积光刻、激光切割等关键技术,形成核心产业竞争力。引导企业拓展各类激光医疗设备、激光测量仪器、激光显示、激光照明、激光3D打印机等应用,建设激光打印产业基地,打造激光打印及加工服务链,形成有层次的激光产业链。

(五)新型材料及器件。

促进光电子、液晶、触摸屏、磁性、电子陶瓷、特种玻璃、新型隔膜、电解液、超导材料、石墨烯、能量转换和储能等新型材料的研究与应用。为满足高端电子元件、镜头组件、激光模组、LED照明、新能源汽车、新型元器件等重点产业对新型材料的需求,引入新技术及新工艺,鼓励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引导中山市龙头企业逐步向产业链中上游转型升级,在高端电子器件、镜头组件、LED照明、关键设备、大功率器件、封装监测、蓝宝石等领域扶持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项目和产业项目。重点突破配套应用市场和本地配套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在巩固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向高端方向延伸扩展,支撑产业链上下游的跨越式发展。

(六)物联网。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NB-IoT、车联网、物联网芯片、RFID、智能传感器、物联网网关、物联网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产品智能化、近距离无线通信、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环境识别、网络管理、人工智能、人机交互、检验检测等领域的高速发展。提高我市物联网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力争在传感器、核心芯片、RFID、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有序推进工业、农业、交通、电力、安全、环保、物流、家居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

(七)4K电视网络。

加快开发4K及8K智能电视、面向三网融合的超高清一体机、超高清机顶盒、编解码器、网络视频监控、高清摄像设备、家庭智能网关、个人可穿戴设备等产品,在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推动建设以4K电视为核心的超高清互动数字家庭网络。积极培育或引进4K内容创意制作机构,丰富4K业务模式和内容,引导企业加强媒体资源聚合及精准推送等领域的研发,推动跨行业机构联合发展,实现新数字家庭应用产业的高质量集聚与共享,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

(八)高端软件。

1.工业软件。在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集成制造系统、高端数控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等软件研发及云化服务。积极研发各类自主可控的嵌入式系统和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嵌入式软件技术与人工智能、模式识别技术的深度融合。

2.云计算。大力引进高性能服务器、海量存储设备等核心云基础设备制造商,构建先进计算中心,促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工业仿真、云计算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发展,加快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原型算法研究。支持云服务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弹性计算、云存储、云备份等公有云服务。面向制造业、医疗等重点领域,鼓励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行业云服务平台。

3.大数据。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推动大数据获取、管理、分析、安全等技术的深入研究,支持大数据产品的开发制造、应用服务和产业化,支持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建设,支持面向产业/行业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

4.区块链。重点开展区块链、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稳步拓展区块链的应用场景,在智能制造、供应管理、金融科技、云计算、电子商务、教育就业等经济社会各领域展开应用实践。加强区块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研究和应用,推进构建区块链在物理、数据、应用系统、加密、风控等方面的安全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精准招商工程。

结合中山发展需求导向和规划重点,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通过靶向招商、以商招商和补链招商,大力引进带动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产业链企业。做好“东承”文章,强化“西接”功能,主动吸引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创新科技、资本人才等高端资源要素。坚持市镇联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密切跟进已签约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施工报批等前期审批工作方面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并对各类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区)

(二)实施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1.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形成核心竞争力。在装备制造、家电、灯饰、服装、板式家具、现代物流等领域推动建设一批自动化技术改造、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的生产示范线项目,依靠技术、创新推动传统产业特别是专业镇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依托研发机构创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

2.培育骨干企业。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库和骨干企业培育库,对技术先进、市场领先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重点扶持企业实现产品升级和企业转型,围绕这些企业培养上下游配套工厂,最终形成信息通信设备、集成电路、光电器件、新型显示、激光器件等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加大兼并重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以中山为总部整合域外资源,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战略性联合重组做强做大,利用产业基金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给予支持,对兼并重组行政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联系龙头骨干企业和“管家式”服务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就地增资扩产,壮大一批产出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商务局、各镇区)

(三)实施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单位、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各类研发平台,突出打造新一代通信、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材料及器件、检验检测等产业创新载体和平台,重点打造光成像创新中心、大面积光刻推广平台、先进计算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加快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大幅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发展协同创新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共建智慧可见光创新协同平台等协同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激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从高校、军工单位、科研院所引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活跃我市技术市场交易氛围,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中山大中专院校开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关系紧密的专业课程、实训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各镇区)

(四)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环节,加快引进和建设产品设计、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协同共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平台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推进一批实力强的平台晋档升级,做优做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品牌平台,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

五、政策支持

(一)支持优质项目落户。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前景、创新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其项目创新性、知识产权、团队情况、市场前景等评价,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扶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对新建投资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分期奖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优质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在符合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项目按需“随用随供”。(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项目设备转入。新引进项目的市外核心生产设备随项目转入中山,按照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的10%给予安装调试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项目过渡性用房。对新设立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前景、创新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在本市租用过渡性厂房或办公用房,经认定,按当地同类平均租金标准给予3年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项目引入股权投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支持基金投入,设立“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按市场化运作入股项目;支持股权投入,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入股不超过项目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投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对于重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可以自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局)

(七)支持项目融资。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利息补贴,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贴息扶持不超过5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现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开展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对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对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九)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支持兼并重组。对企业并购重组且控股(或为第一大股东)非关联方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并在本市结算的,按企业并购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于重大项目,财政资金可通过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项目兼并重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一)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省级或以上自主研发的新一代通信技术创新中心、新型计算中心、工业互联网(Iaas、Paas)平台、软件服务创新中心、虚拟仿真创新平台、大数据中心等创新平台,经专家论证后,给予每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的扶持。(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二)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围绕优势传统企业需求建设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优势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共性工厂和快速加工中心。经认定为提供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服务的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1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平台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平台企业租赁经营场地,按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每年补助金额最高150万元;对共性工厂、快速加工中心等平台,按实际设备购置额(含软件系统投入)最高30%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三)支持项目核心设备使用。对项目建设所需核心、高端的研发、生产、测试设备,经认定后,可采用政府委托国资企业购买、落户企业分期租用(一定期限后移交),或企业租赁设备后由政府采用事后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对项目所购置的核心仪器设备,按不超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四)支持高端软件研发。支持在中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行业领先的工业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高端软件及原型算法产品,经认定后,对软件研发投入、开发工具购置、研发配套设备设施等费用给予最高30%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十五)支持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引进和培养技能人才,新培养或引进符合我市紧缺人才导向目录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5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给予奖补;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在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开班培训技能人才,按照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时间、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中专院校)

(十六)重特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招商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经信工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金融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和镇(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统筹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镇区、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各相关部门和镇区每季度报送一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金融局、质监局、工商局、各镇区)

(二)加强财政扶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引进、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和研究中心建设与推广应用等。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扶持,助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各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区)

(三)加强行业支撑。

支持组建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集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行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聚焦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化运作,推动市场资源有效对接、高效整合。组建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层次专家智库,为产业发展、创新协作、重大项目评估等提供决策支持。加强技术人才、技工人才的培育,支持产业基地、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技术培训学校合作培养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高级技术人才、技工人才,营造良好产业发展配套人才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对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宣传力度,鼓励举办专业化展会及论坛等活动,扩大产业影响力,积极利用国内行业大型展会和论坛、海外展会和专场推介会进行中山产业推介活动,提升中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镇区)

(五)优化行政服务。

各相关部门和镇区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和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持方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专业贴心为企业发展服务,为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形成合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金融局、工商局、质监局、各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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