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2018〕3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府办〔2003〕113号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21 04:36:02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府办〔2003〕113号文件的通知






中府办〔2018〕32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转发市国税局关于加强汽车销售行业异地开具发票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3〕113号)。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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