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办函〔2018〕9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21 05:28:32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8〕98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中山市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粤办函〔2018〕118号),小榄镇被列为全省第十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为确保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摘牌销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以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小榄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强化小榄镇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小榄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小榄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郑泽晖任组长,市府办公室副主任谢军杰、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谭锐光、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卢学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学任兼任。小榄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四级火灾防控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打牢消防工作基础。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在各社区适当位置建设消防取水口。建立政府、部门、社区联合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

(三)全面排查整治社会单位。制定整治标准推动全面整改,违规住人100%清理,场所100%张贴消防宣传画,从业人员100%参加消防培训,场所100%配置消防器材,出租屋100%安装狭小空间简易消防设施,确保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

(四)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落实防火巡查、宣传培训、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责任倒查等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推动小榄工业区新消防站建设,完善小榄西区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器材装备;推动各村升级改造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员培训率达100%,消防站“两库两室”建设率达100%,个人防护装备及简易破拆工具配齐率达100%。

(六)全面营造消防安全整治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牌、液晶显示屏、户外大型LED屏、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始终保持电视有影、报纸有版、网络有贴、季度有活动、公众场所有提示、重大节假日有短信,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全面推广火灾隐患举报有奖活动,做到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部署。

(1)小榄镇政府要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负责人,并落实工作职责。

(2)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公安消防局每月至少两次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2018年11月底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小榄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小榄镇要在市组织验收前进行自查自评。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逐级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落实整治工作目标;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市与镇、镇与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定期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镇、村、社区和平安社区等考评范围,并进行考评;

(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部门依法监管,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举报公示和整改责任以及目标考核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1)结合实际开展“条块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条”即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主管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块”即由各村(居)委会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开展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

(2)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出租屋、“三合一”场所、规模以上厂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并建立完善各项整治工作档案。

(3)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出租屋、“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4)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或者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镇政府难以解决的,要立即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5)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7)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按照《中山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中山市消防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要求,落实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

(2)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

(3)建立微型消防站智能指挥平台,实现“一体化”调度。

(五)强化社区和派出所消防工作。

(1)所有社区(农村)消防站要按照“两库两室”标准建设达标;落实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即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普遍开展以防止出现“三合一”为重点的“三小场所”防火巡查工作。

(2)公安派出所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

(六)深入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每个社区(村)要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3)经营性场所业主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普遍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岗前消防培训。

(5)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达标,定期部署开展相关消防志愿者活动。

(6)按照上级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七)火灾防控效果明显。

专项整治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四项指数明显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各项任务取得成效,确保顺利摘牌销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整治期间,小榄镇要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负责制,明确属地责任,镇党政班子领导要实行分片督导,并负责片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社区两委干部要按照日常区域管理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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