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9〕3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03 04:15:41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



大政发〔2019〕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与我市相关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项由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许可事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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