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9〕3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9〕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防洪标准,健全防洪体系,按照《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水合〔2018〕7号)要求及我市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一)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为浑河、柳河、绕阳河、秀水河、西马莲河、九龙河等6条河流10项工程,估算总投资12.93亿元。具体包括:1.浑河前谟险工治理工程;2.浑河辽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3.浑河铁西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大挨金-细河口段);4.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工程;5.柳河新民市段右岸防洪治理工程;6.绕阳河新民市防洪治理工程;7.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工程;8.秀水河法库县段防洪治理工程;9.西马莲河(官宝窝堡-大莫力克桥)治理工程;10.九龙河(毕家-马家段)综合治理工程。
(二)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征占地估算704.25公顷,需市自然资源局争取省国土部门统筹用地指标;前期工作经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等报告编制费用772.17万元,其中,由市财政局安排经费545.47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经费226.7万元。
(三)浑河、柳河、绕阳河、秀水河防洪治理工程资金分配比例为中央补助60%、省补助20%、市县筹集20%;西马莲河、九龙河治理工程资金分配比例为中央补助55%、省补助25%、市县筹集20%。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工作安排。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浑河前谟险工治理、绕阳河新民市防洪治理、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秀水河法库县段防洪治理等4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019年8月底前,完成浑河前谟险工治理、浑河辽中区段防洪治理、绕阳河新民市防洪治理、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秀水河法库县段防洪治理等5项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二)工程建设安排。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柳河新民市段右岸防洪治理等2项工程建设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浑河铁西区段(大挨金-细河口段)防洪治理、西马莲河(官宝窝堡-大莫力克桥)治理等2项工程建设任务。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浑河前谟险工治理、浑河辽中区段防洪治理、绕阳河新民市防洪治理、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秀水河法库县段防洪治理、九龙河(毕家-马家段)综合治理6项工程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水务局:负责拟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督导检查。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土地预审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书报告审批及争取省国土部门统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工作。负责项目农村段占用林地、树木采伐手续办理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工作。
(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
(六)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征占地、工程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工作组成员包括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及铁西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扎实稳妥推进。市工作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工作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从严管理工程质量和建设时序进度,指导责任单位改进推动工作。对于工程建设滞后、整改不到位的,将适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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