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8〕137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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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8〕1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健康素养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沈阳建设,促进我市全面小康,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沈阳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沈委办发〔2018〕6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地域、文化等实际情况,因地因时制宜,加大城乡统筹,加强健康知识传播,推动沈阳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同步稳定提高。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


具体目标:


——全市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5%、20%和25%。


——在全市建设健康促进区3个,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6个,健康家庭100个。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树立科学健康观。正确认识健康的重要性,树立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的社会风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提高基本医疗素养。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医疗素养促进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和健康促进建设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健康促进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普及科学就医知识,进一步引导群众“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理念,增强居民科学就医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合理用药全民健康素养行动,普及合理用药知识,推动全民健康共建共享。


(三)提高慢性病防治素养。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创建以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强化部门协作,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重点内容,通过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四)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处置素养水平。依法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及传染病等防治健康教育,提升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防治素养;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地震、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新发传染病预防能力、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心理创伤应对能力。着力推动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培训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减少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和伤残。


(五)提高妇幼健康素养。围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并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市民健康大讲堂工作,鼓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办好孕妇学校,持续深入推广公益科普讲座。倡导卫生全行业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开发我市专家讲师团的优良资源,撰写科普文章,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妇幼健康素养水平,促进育龄人群合理利用妇幼保健服务。


(六)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作为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围绕中医药饮食、起居、食疗药膳、中草药种植、运动锻炼等养生保健知识,积极组织文化宣传队伍开展义诊咨询、健康讲座、文化表演、知识竞赛、发放科普资料、“中药大篷车”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活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书刊等信息平台,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播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全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领域健康教育工作。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正确报告和自救互救能力。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要点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相关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和及时寻求专科医疗服务的能力。普及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居民对正确饮水的认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


四、主要活动


(一)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持续深入宣传推广《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市卫生计生委要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


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根据每年的宣传主题,各区、县(市)要与大众媒体建立长期协作机制,通过设立健康专栏和开办专题节目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手机等媒体进行宣传。市、区(县、市)两级要建立健康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健康巡讲等活动。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传播活动。以12320、12356卫生计生服务热线为平台,传播健康知识,回应群众关切,服务百姓健康。


(二)落实国家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启动健康促进区(县、市)、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带动作用,落实基本健康教育服务,在城乡基层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在组织各区、县(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市)、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创建工作。定期总结、推广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的建设经验,提升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质量。


(三)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动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出台,努力建设无烟环境,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倡导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加强烟草流行监测与相关研究,为烟草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力量,开展健康素养研究,建立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监测数据库。定期开展监测,分析我市不同人群的健康素养现状、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健康教育工作效果,利用监测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合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为基础,包括医院和其他卫生计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健康素养促进提升到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将健康素养水平作为评价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之一,纳入市、区(县、市)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要建立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设立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办公室和专家组。


(二)加大经费保障。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投入力度。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不低于10%。各区、县(市)要积极动员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三)注重资源整合。要以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建设卫生(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平台。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医政药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老年保健、食品安全、流动人口等相关政策时,要将提高目标人群健康素养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整合力度,优化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四)强化能力建设。健全覆盖市、区(县、市)两级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体系。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中开展规范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其他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原则上独立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开展本业务领域内健康教育活动。医院和其他卫生计生机构要以健康素养促进为核心,面向患者、家属、机构内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场所和基地,完善工作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健康教育场馆。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建设,每3年轮训一次。优化人员结构,到2020年,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人员比例达到80%,区、县(市)达到45%。加强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能力培养,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


(五)开展督导评估。各区、县(市)要根据有关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按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市)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公布评估结果,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文件链接:《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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