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发〔2018〕1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03 14:12:25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8〕1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加快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加快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促进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及《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沈阳市通用航空产业建成相对完善的体系,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运营服务、空域航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将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成为航空资源集聚平台、通航产业重要载体和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现有装备科研、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优势资源,满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对机场网络等要素的需求,形成“一基地双园区”、“两核心多节点”和“三环三带”总体布局。


(一)“一基地双园区”。


1.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以发展通用航空整机研发制造、通航运营和培训为主,延伸发展通航旅游、通航展览、通航贸易、通航服务、中小型通用飞机整机制造和无人机研发制造等产业,推动运动飞行、运营培训、飞行体验等通航服务业发展,建设成为大型、综合性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2.沈北、浑南航空产业园。沈北航空产业园依托周边飞机研发机构,重点发展航空零部件制造、运营服务、研发设计、航空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浑南航空产业园以发展航空零部件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利用公务机产值高、价值高等特点,重点发展公务机维修、零部件和大部件制造,延伸发展大型公务机总装及试飞、公务机运营、航空贸易、航空金融等产业。


(二)“两核心多节点”。


1.桃仙国际机场和财湖机场。以桃仙国际机场为核心,逐步形成连接沈阳与大连、哈尔滨、长春、白山、满洲里、青岛、秦皇岛等周边城市的低空航线,形成向四周辐射发展的航线网络,支持桃仙国际机场做大做强公务机运营、通勤航空、小飞机客货运及航空贸易等业务。


以财湖机场为核心,以开展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财湖机场建设,积极开展通航娱乐飞行、传统作业飞行、通航培训、通航展览及总装试飞等业务,带动周边其他机场相关业务开展。


2.通航机场。以沈北新区机场、康平苇塘机场、苏家屯机场、新民二道机场、于洪全胜机场、辽中年家屯机场等通航机场为节点,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农林作业、航空摄影、通航旅游、俱乐部飞行、应急救援及警务巡逻等业务,鼓励各机场根据自身区位条件和市场环境差异化发展。


(三)“三环三带”。“三环”指逐步建设覆盖沈阳北部地区、沈阳全市域、沈阳经济区的3个通航运营环;“三带”指打造浑河流域、蒲河流域、辽河流域3个通航休闲旅游观光带。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通航飞机制造水平升级。依托本地通航飞机制造企业,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提升通航飞机制造能力、自主创新能力、飞机研发制造能力,扩大通航整机市场占有率。


1.开展中小型固定翼通用飞机制造。依托通航飞机制造企业生产适合航空运动、个人娱乐、飞行培训和低空作业的中小型活塞类通航飞机。2018年年底,启动泰克纳姆飞机二期项目建设,逐步增强生产能力。2019年,完成泰克纳姆系列飞机二期项目建设,力争年产能达到30架飞机。2020年,推动泰克纳姆系列飞机三期项目建设,力争年产能达到50架飞机。(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法库县政府)


2.开展新能源通用飞机制造。依托辽宁通航研究院的研发能力及技术优势,开展4-6座电动轻型通用飞机、轻质燃料飞机等新能源通用飞机的研发与制造。2018年年底,开展新能源飞机批产能力建设,完成水上电动飞机生产基地项目主体厂房建设。2019年,完成水上电动飞机生产基地建设;实现新能源飞机批产能力,开展新机型研制,计划生产水上电动飞机5架。2020年,实现多机型型号新能源飞机的批产,水上电动飞机产能达10架。(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沈北新区、法库县政府)


3.进一步促进无人机发展。充分发挥法库县等区域内空域优势,发展无人机产业化项目,积极引进无人机项目落户产业园区。突破油动变速控制、规划导航、多发动机同步控制和特殊旋翼设计等关键技术,促进具有大载重、长航时、高安全、易操控等高性能无人机发展。2018年年底,完成矢量多旋翼、串列翼倾转旋翼等专业级无人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9年,建设中低速风洞实验室、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中心、无人机检测中心、无人机军民融合产业平台和无人机大数据平台等项目。2020年,基本完成5个平台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沈北新区、浑南区、法库县政府)


(二)大力发展通航配套产业。


4.发展通用飞机新材料、零部件及导航设备。依托沈阳产业基础及技术优势,搭建航空零部件配套生产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延伸发展沈阳航空零部件配套产业。重点研发生产通用航空复合型材料,满足通用航空飞机发动机及叶片、机身及机翼蒙皮的需求。发展通用航空机载设备,重点发展北斗导航系统及通信导航系统。到2020年,将沈阳打造成为飞机零部件生产基地。(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沈北新区、浑南区、法库县政府等)


(三)积极发展综合保障产业。


5.发展通用航空机场地面及空管制造设备。重点发展通航机场地面设备制造和通信、导航等空管设备,引入通航综合保障产业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通航产业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重点发展机场地面设备。利用沈阳机电设备制造优势,重点发展导航设备、卫星通讯设备。2020年,力争实现通航综合保障产业集聚,打造通航综合保障基地。(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沈北新区、浑南区、法库县政府等)


(四)推进通航运营产业发展。


以发展通航培训业务为重点,开拓传统通航运营业务向娱乐消费延伸,构建覆盖通航培训、农林生产作业、应急救援、区域通勤等多元化、多业态的通航运营产业体系,推动通用航空运营产业加快发展。


6.重点发展通航培训业务。大力发展私照及商照飞行培训及各类通航领域人才专业培训,实现沈阳地区通航培训业务发展。开拓航空文化教育,包括面向青少年的航空科普教育以及面向大众的航空专业培训教育等。延伸发展通用航空人才培训及通航专业学历教育。2018、2019、2020年,分别累计完成2户、3户、5户飞行员培训机构落户。(责任部门:法库县政府)


7.扩大公益服务行业应用。实施农林作业,基本实现主要林区航空护林。加强沈阳公安警航队建设。2018年年底,完成2018-2019年度警用直升机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完成2名2017级警航飞行员培训和改装训练,增加培养6名机载任务员。2019年,完成2名2018级警航飞行员培训和改装训练,完成任务员二级考核认证,初步实现警用直升机应急救援能力。2020年,完成机载任务员一级考核认证,实现警用直升机应急救援能力。(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农经委)


8.大力发展通航培训及运动飞行。积极开发空中培训及运动飞行,在财湖机场区域内设计热气球、滑翔伞、跳伞等训练基地与赛事,吸引航空运动爱好者。2018、2019、2020年,分别实现飞行起降15000架次、18000架次、22000架次以上;飞行时间10000小时、13000小时、16000小时以上;培训飞行学员30人、50人、80人以上。(责任部门:法库县政府、市体育局)


(五)发展通航现代服务产业。


延伸发展符合未来城市发展需求的航空展览等特色业务,做大做强具有城市特色的通航现代服务业,构建体系完善、保障有力的通航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形成全面发展的现代服务产业格局。


9.提升飞行保障能力。将财湖机场建设成为通航飞行保障基地。在法库通用航空基地建设低空飞行指挥调度中心,统筹保障沈阳市域内低空飞行的安全性与高效性。2018年年底,完成财湖机场污水管网、供水、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续建燃气管网、赵贝堡66千伏输变电工程。2019年,完成财湖机场改扩建工程论证工作,建设场道、导航等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园区内主干道路、通讯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2020年,继续推进财湖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通讯网络、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基本满足驻场企业发展需求。(责任部门:法库县政府)


10.扩大航空会展影响力。逐年扩大飞行大会规格与参与规模,提升法库国际飞行大会的影响力,打造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特色品牌。在法库通航基地建设通用航空国际展览中心,开展通航飞机展示及飞行器交易,将大会与展览相结合。注重会展活动的服务延伸和对其他服务业的带动效应。2018年年底,结合第七届飞行大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9年,举办通航产业发展论坛,为沈阳通航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举办环湖体育赛事,充分展示法库地域优势及风土人情;举办通航企业主题展会。2020年,举办飞行大会或同类航空主题展会,进一步提高法库通航产业基地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涉外大型活动办、市贸促会、法库县政府)


(六)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整合全市科研力量,开展通航基础研发和通用飞机设计研发。坚持自主创新,发展通用航空全产业链技术研发。立足国内通航产业发展需求,发挥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等支撑平台作用,形成通用飞机验证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提供通用飞机自主研发条件和共用支撑条件建设。


1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驻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源头创新作用,突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发挥区域优势,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打造通用航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2018-2020年,每年新增1-2家通航领域创新平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12.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与管理体系。加强协同创新,推进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鼓励通航企业设立产品和技术研发机构,推动联合科研机构设立,发挥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2018-2020年,突破工业级无人机关键智能技术,攻克无人机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业及消费级无人机产业链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3.制定《沈阳市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围绕无人机产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积极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鼓励无人机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无人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七)加快通用航空机场建设。


14.完善通航机场飞行配套保障能力。逐步完善通用机场保障能力体系,以财湖机场为中心,加快沈阳区域内通航机场建设。2018年年底,争取完成财湖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批复;完成苇塘机场军方审批,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立项。2019年,开展财湖机场建设改扩建工程;争取开展苇塘机场建设。2020年,继续推进财湖、苇塘机场建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法库县、康平县政府)


(八)加速创新改革先行先试。


15.完善通航机场体系促进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机场网络。以财湖机场为中心,形成通用航空示范区机场群,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程。2018年年底,扩大机场空域面积,满足飞行需求。2019年,加快低空飞行信息军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军民融合通用航空飞行信息体系,探索低空空域试点开放。2020年,积极开展与沈空的军地协调对接,利用好闲置空域,实现军转民;规划和适当增加通用机场的军事功能,实现民参军。(责任部门:法库县、康平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16.促进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多元化发展。依托辽宁通航研究院等专业机构以及国内知名航空专家团队,共同研究推进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与运营机制创新。支持企业主体在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内发展多种形式的通航业务,推动沈阳区域通航消费市场高速成长。2018年年底,建设无人机交通管理、检测、大数据和军民融合等平台(中心)。2019年,规划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旅游观光区、农业休闲体验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版块。2020年,着力发展通航产业,调整基地规划建设区域内经济结构,致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转型、农民增收。(责任部门:法库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7.推动通用航空军民融合发展。发挥沈阳市在军用航空方面基础优势,建设沈阳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及军民融合信息发布与军地对接平台等军民融合发展平台。2018年年底,建立军民融合“十个一”工作体系。2019年,开展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建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对接平台,推动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培育本地运营消费市场。


18.培育壮大消费市场。以法库国际飞行大会为载体,发展教育培训、科技会展以及空中游览、通航工业旅游等航空主题旅游产业。在法库通航基地搭建通航产业信息平台,建立通畅的供需方交流机制,促进服务设施及能力充分合作,营造良好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环境。完善通航运营基础平台,以试点建设带动示范区发展,开展通航培训教育、通航旅游等通航运营作业内容。2018年年底,将法库国际飞行大会纳入全市旅游宣传和节庆活动体系。2019年,进一步完善服务基础设施,编制1-2条空中旅游线路,开辟一批低空飞行产品。2020年,实现低空飞行游览的突破性发展,建立通航制造、运营、培训企业的联合机制,推动运营飞机本地采购、购买飞机本地培训、飞行作业本地服务,实现通航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部门:法库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委、服务业委、涉外大型活动办、贸促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法库县、浑南区和沈北新区政府主要领导,航空产业集团,苏家屯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职能部门和责任地区负责具体推进工作。


(二)资金支持保障。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通用机场建设、通航制造厂房建设、产业项目培育,促进通航产业发展、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在沈阳市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各类专项资金中,加大对通航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通航企业利用上市、新三板、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扩宽投融资渠道。(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


(三)土地利用保障。积极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在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预审、指标保障等工作中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人才支撑保障。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认真落实《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组织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吸引和鼓励通航领域各类人才在沈创新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通航飞行员以及维修、运营管理、空管、飞行情报、地面服务等方面人才。建立通用航空人才流动机制,满足沈阳通用航空全产业链条发展需要。(责任部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县(市)政府)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3890.html

本文关键词: 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