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9〕1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为重点,以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目标,按照试点带动、全面推开、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到2019年年底前,在全市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各级各类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促进党的建设与业务有机融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各区县政府。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1.落实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要求。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作用,通过监督规划实施、实施绩效考核、管理资产收益处置等,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考核体系。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综合管理,建立“多考合一”的公立医院考核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可由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依托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2019年完成三级公立医院首次绩效考核,2020年绩效考核覆盖全部公立医院。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聘用、薪酬、奖惩等挂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县政府)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配置标准,合理核定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人员总量范围内,医院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4.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制、项目制等多种模式。对于超出绩效工资调控线的公立医院应收取调节金,主要用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公立医院以及公共卫生领域。建立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护人员薪酬水平。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医院收支实际,制定年薪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本院职工平均薪酬的3倍以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5.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6.强化医保调控与监督制约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调控的杠杆作用,引导普通患者到费用低、服务优的医疗机构就诊。细化完善监督措施,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7.落实医保协商谈判机制。建立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医保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对医疗机构运营和医保资金使用留存等进行分析评估,由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通过谈判共同确定医疗机构年度医保资金预控总额,确保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8.增加全科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适应家庭医生签约需要,在市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类别医师,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现有注册专业的基础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区县卫生健康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
9.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鼓励公立医院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落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制,按规定由省筛选的部分疗效显著、受群众认可的中药制剂在全市医疗机构内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范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0.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机制。2019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压缩超规模超标准医院床位。建立完善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欺诈骗保、药品回扣、术中加价等医疗乱象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信息及时向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平台推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审计局,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1.制定完善医院章程。2019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部制定医院章程。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党的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医院行政、业务决策事项,“三重一大”等重要行政事项、业务工作及关系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需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3.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计划,培育和建设临床整合医疗中心、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通过政府和医疗机构共同投入,形成上下联动、信息联通、综合诊疗、多科联合、防治康复全链条的立体化医疗服务体系,显著提高相关疾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4.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薪酬分配要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禁止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5.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定期公开机制。到2020年,公立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
6.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医院要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依托卫生健康信息平台,重点抓好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考核中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7.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健全后勤管理制度。优化整合医院后勤物资和服务供应链管理,逐步推进后勤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合理配置适宜临床一线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推广后勤信息化管理模式,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9.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以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为抓手,强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保、双向转诊等系统有效对接。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和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持续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以上工作由各医院负责,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予以指导)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医院要将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2019—2020年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要把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纳入2019—2020年全市医改考核重点内容,将改革推进成效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分配等挂钩。建立完善定期调度和年终考核机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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