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9〕2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17 22:19:04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精神,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主要任务。2019—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6.4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实现应培尽培、愿培就培、需培就培。


(三)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全体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人员为重点,细化措施,精准施策,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优化服务,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进“一次办好”提质、提速、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培训体系,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方式,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含人力资源公司)对新录用职工免费开展岗前培训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2.加大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面向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下同)在校大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劳动预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参加家政服务类专业培训的人员(含在我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险或含意外伤害险的商业综合保险6个月以上的非济南户籍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参照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3.加强对贫困人员的培训。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4.鼓励劳动者参与创新创业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网络平台等,向有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以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能力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全面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培训机构建立“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发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


5.面向重点产业开展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千亿产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


1.鼓励企业利用各类资源组建职业培训载体。鼓励企业设立或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对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企业,根据毕业生在济就业人数按500元/人标准给予扶持(多个企业参与举办的,按投资比例给予补贴)。


2.强化职业院校在技能培训中的作用。支持职业院校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人员扩大培训规模,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政策。提高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待遇,按规定兑现学校和一线教师的相关激励政策。


3.保障民办培训机构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三)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1.在我市参加职业培训的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将有培训需求但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2.鼓励高等院校与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培训项目,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就业能力实训。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或就业能力实训的,给予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创新开展“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团”等集课堂教育、求职辅导、岗位模拟、职场体验、专业就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经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参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工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3.对经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按照山东省就业创业培训示范项目标准组织培训的培训机构,参照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四)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培训合格证书相互补充的多元评价机制。继续开展以企业、行业协会为重点的职业技能自主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竞赛成才评价体系,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工作方案。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季报和年报制度,按季度对任务完成、培训质量进行跟踪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培训资金、职业教育经费等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计提一定比例资金,计提资金要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三)强化培训质效监督。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通过向社会公开、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对套取、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部职工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指导劳动者按需选择。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评估鉴定,支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购买评价服务,开展第三方评估。


(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设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专版,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升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模范人物,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



附件:


1.济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培训任务分解表(点击查看


2.济南市职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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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