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发〔2019〕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占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0:59:42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占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济政发〔2019〕5号





为确保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禁止在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征地范围:工程涉及长清区、槐荫区和平阴县3个区县,分为平阴段和长清-槐荫段2段,长度共计33.88公里。平阴段:西起凤凰山,沿济平干渠左堤下行至西护平闸,再沿老护城堤向东北经田山节制闸至地面高程与设计堤顶等高处,全长4.635公里,工程横向范围为济平干渠左堤堤脚至临黄侧90米,沿老护城堤段横向范围为左堤堤脚至临黄侧90米;长清-槐荫段:起点位于长孝路归德桥南大沙河右岸,沿南大沙河右堤下行至济平干渠,正交跨越倒虹吸至济平干渠左堤,沿干渠左堤下行至玉符河左堤,沿玉符河左堤上行,至220国道止,堤线全长29.246公里,南大沙河段横向范围为右堤堤脚至临河、背河侧各40米,沿济平干渠段横向范围为济平干渠左堤堤脚至临黄侧90米,玉符河段横向范围为玉符河左堤临河、背河坡脚向外各40米。


二、在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占地区征地范围内,禁止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建设其他禁止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执行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三、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政府和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落实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


四、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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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