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19〕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阴县玫瑰镇等3个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项目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01:2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阴县玫瑰镇等3个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项目区的批复
济政字〔2019〕8号
平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黄河滩建项目区申请立项的请示》(平政呈〔201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保障外迁安置用地,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玫瑰镇、东阿镇、安城镇3个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项目区。3个项目拆旧区拟复垦耕地面积57.5705公顷,安置区占用农用地面积45.7883公顷。
二、你县要全面了解群众意愿,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安置区详细规划。要深入测算项目区建设资金需求,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需要。同时,根据乡村产业振兴要求,积极引进相关产业项目,增加群众收入。
三、上述3个项目区由你县统一组织实施。你县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方法,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要严把复垦耕地质量关,拆旧复垦耕地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设施要配套齐全,达到旱能浇、涝能排的要求。要及时落实耕种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要按要求完备项目档案资料,在项目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待拆旧安置项目区实施完成,并按照实际拆旧和安置面积核定建新区位置及面积后,再将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整体呈报省政府批复。
四、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项目的督导检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周转指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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