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18〕5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18〕125号文件深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08:23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18〕125号文件深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济政字〔2018〕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把标准化改革总体要求与济南实际紧密结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全市“1+454”体系,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公共服务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依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标准化政策措施,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标准化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全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有利于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政策。“标准化+”战略实施成效明显,标准创新和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济南标准体系;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标准化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体现我市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研制更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乡村振兴领域。推动建立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优势产业领域标准创新平台、推广服务平台,重点抓好农产品种植、美丽乡村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突出抓好济南蔬菜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培育形成一批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有效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撑作用。


2.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和我市十大千亿产业,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打造我国创新成果标准孵化器,加快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与推广应用,构建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发结合的开放式平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最大程度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支撑、引领、催化效应。


3.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示范样板和服务品牌,标准化政策工具和治理手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


1.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发挥全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研究解决我市标准化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标准制定和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法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市形成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各级政府有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各方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2.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依法深化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供给体系。严格地方标准制定,加快推动地方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或党建规范化需要的公益类标准过渡,为培育壮大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预留空间。鼓励具有相应能力的社团组织制定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自行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有效供给,服务“四新”、“四化”发展。全面推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二)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


1.建立先进标准培育机制。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创新项目培育库、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库、团体标准“一品一标”培育库建设,培育一批国际、国内领先标准,推动质量品牌高端化。支持各级各类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型企业,在优势领域建设国家和省级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创新平台,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


2.创新标准实施机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制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标准化实施精品项目。支持重点制造业集群和农业主产区县及有关企业建设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加强标准的发布解读、宣贯培训和示范推广。完善市标准化公共服务云平台功能,推动标准化信息公开共享和分析使用。


3.完善标准监督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开展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地方标准监督,确保地方标准实施效果。


(三)构建新型标准体系。


1.加快国际标准创新步伐。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重点打造国际标准化组织铸造机械技术委员会。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铸造机械、医疗器械、高端化工、新材料、食品和农产品等领域培育一批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装备、技术、服务、品牌“走出去”。到2020年,力争引导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累计8项。


2.制定更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取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云计算与大数据、量子技术),为制定更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在优势领域创新先进标准提供平台支撑。支持建设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巩固和提升量子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重点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瞄准国际标准培育先进标准,积极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服务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到2020年,力争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累计3000余项。


3.培育壮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设。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装备制造、高端化工、消费品、环保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推荐一批企业标准加入“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培育库”,培育一批具有世界眼光、瞄准国际标准、体现山东优势、代表先进水平的领先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和品牌高端化。


4.提升地方标准质量水平。积极争取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制定我市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突出地方标准的公益性、基础性定位。建立实施重要地方标准立项和审查听证制度,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加快建立地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地方标准全文免费公开,实现地方标准即时可查可用。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山东省、济南市地方标准累计2400余项。


(四)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开展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济南大学加强标准化专业建设,打造国内一流的标准化学院;支持校企联合、军民融合,加快建立一批标准化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加强对企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培训,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的合作对接力度,培育一批国际标准化专家。


2.加大投入力度。市级统筹标准化建设和相关领域资金,积极支持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各项标准化扶持、资助、奖励政策。对当年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给予扶持资金最高100万元;对当年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企业,分别给予扶持资金最高40万元、20万元;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扶持资金最高60万元、40万元;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分别给予扶持资金最高40万元、20万元;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充分发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四、实施步骤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深化改革阶段(2018-2019年)。制定我市“标准化+”发展规划,发挥全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启动我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行动;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二)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阶段(2019-2020年)。进一步完善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完成系列重要标准制定;标准化试点示范领域不断拓宽,“标准化+”效应日益显现。


(三)全面完成,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政策保障有力;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和团体标准培育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起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标准体系;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全面建成;“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发挥全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和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强化考核评价。开展标准化工作考核评价,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导向。对试点工作实施动态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标准化+”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标准化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树好标杆示范,宣传好理念方法,讲好标准化故事,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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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