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18〕7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08:25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济政字〔2018〕74号





长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批准长清区马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济长政呈〔2018〕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马山镇总规》)。


二、合理控制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1.43万人,镇域总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1平方公里以内,其中镇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28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2.97万人,镇域总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镇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


三、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完善路网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加快推进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建设,打造“核心突出、轴线带动、水绿交融”的发展格局,规划镇域形成“一轴、两廊、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将马山镇建设成为产业高效、配套完善、环境宜人、特色突出的长清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四、协调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村庄整合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镇区—新型农村社区”两级镇村体系结构,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乡村风貌特色,促进特色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发展。


五、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管理。《马山镇总规》是马山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区要及时公布《马山镇总规》,并尽快制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要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目标、内容和重点,统一管理建设用地及建设活动,引导全镇有序建设、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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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