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字〔2018〕4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08:36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济政字〔2018〕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的通知》(鲁编办〔2018〕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将56项中介服务项目列入《济南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后,《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南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清单,公开内容包括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原《济南市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不再保留。


二、凡未纳入市级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强制性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各部门(单位)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各部门(单位)委托相关机构为其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政务服务程序,由各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设中介服务项目,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附件:济南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doc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4670.html

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